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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行學說的基本內容(五行學說)

    導讀 大家好,我是小夏,我來為大家解答以上問題。五行學說的基本內容,五行學說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1、五行,即是木、火...

    大家好,我是小夏,我來為大家解答以上問題。五行學說的基本內容,五行學說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五行,即是木、火、土、金、水五種物質的運動。我國古代人民在長期的生活和生產實踐中,認識到木、火、土、金、水是不可缺少的最基本物質,故五行最初稱作五材”。如《左傳》 說:“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廢一不可”;《尚書》中說得更清楚:“水火者,百姓之所飲食也;金木者,百姓之所興作也;土者,萬物之所資生,是為人用”。

    2、五行學說,是在“五材”說的基礎上,進一步引申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由木、火、土、金、水五種基本物質之間的運動變化而生成的。如《國語·鄭語》說:“故先王以土與金、木、水、火雜,以成百物”。同時;還以五行之間的生、克關系來闡釋事物之間的相互聯系,認為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時、靜止的,而是在不斷的相生、相克的運動之中維持著協調平衡的。這即是五行學說的基本涵義,也是屬于我國古代唯物辯證觀的主要依據。

    3、中醫學理論體系在其形成過程中,受到五行學說的極其深刻影響,它同陰陽學說一樣,也已成為中醫學獨特理論體系的組成部分,在歷史上對中醫學術的發展起了深遠的影響。

    4、五行學說的基本內容

    5、五行的特性 五行的特性,是古人在長期的生活和生產實踐中,對木、火、土、金、水五種物質的樸素認識基礎上,進行抽象而逐漸形成的理論概念,用以分析各種事物的五行屬性和研究事物之間相互聯系的基本法則。因此,五行的特性,雖然來自木、火、土、金、水,但實際上已超越了木、火、土、金、水具體物質的本身,而具有更廣泛的涵義。

    6、木的特性:古人稱“木曰曲直”。“曲直”,實際上是指樹木的生長形態,都是枝干曲直,向上向外周舒展。因而引申為具有生長、升發、條達舒暢等作用或性質的事物,均歸屬于木。

    7、火的特性:古人稱“火曰炎上”。“炎上”,是指火具有溫熱、上升的特性。因而引申為具有溫熱、升騰作用的事物,均歸屬于火。

    8、土的特性:古人稱“土愛稼穡”。“稼穡”,是指土有播種和收獲農作物的作用。因而引申為具有生化;承載、受納作用的事物,均歸屬于土。故有“土載四行”、“萬物土中生,萬物土中滅”和“土為萬物之母”之說。

    9、金的特性:古人稱“金日從革”。“從革”,是指“變革”的意思。引申為具有清潔、肅降、收斂等使用的事物,均歸屬于金。

    10、水的特性:古人稱“水曰潤下”。是指水具有滋潤和向下的特性。引申為具有寒涼、滋潤、向下運行的事物,均歸屬于水。

    11、事物的五行屬性推演和歸類 五行學說是以五行的特性來推演和歸類事物的五行屬性的。所以事物的五行屬性,并不等同于木、火、土、金、水本身,而是將事物的性質和作用與五行的特性相類比,而得出事物的五行屬性。如事物與木的特性相類似,則歸屬于木;與火的特性相類似,則歸屬于火;等等。例如:

    12、以方位配屬五行,則由于日出東方,與木的升發特性相類,故歸屬于木;南方炎熱,與火的炎上特性相類,故歸屬于火;日落于西,與金的肅降特性相類,故歸屬于金;北方寒冷,與水的特性相類,故歸屬于水;……。

    13、以五臟配屬五行,則由于肝主升而歸屬于木,心陽主溫煦而歸屬于火,脾主運化而歸屬于土,肺主降而歸屬于金,腎主水而歸屬于水。

    14、事物的五行屬性,除了可用上述方法進行取象類比之外,還有間接的推演絡繹的方法。如:肝屬于木以后,則肝主筋和肝開竅于目的“筋”和“目”亦屬于木;心屬于火,則“脈”和“舌” 亦屬于火;脾屬于土,則“肉”和“口”亦屬于土;肺屬于金,則“皮毛”和“鼻”亦屬于金;腎屬于水,則“骨”和“耳”、“二陰”亦屬于水。

    15、此外,五行學說還認為屬于同一五行屬性的事物,都存在著相關的聯系。如《素問·陰陽應象大論》所說的“東方生風,風生木,木生酸,酸生肝,肝生筋……”,即是說方位的東和自然界的風、木以及酸味的物質都與肝相關。因而也有人認為五行學說是說明人與自然環境統一的基礎。現將自然界和人體的五行屬性,列簡表如下頁。

    16、事物以五行的特性來分析、歸類和推演絡繹,把自然界的千變萬化事物,歸結為木、火、土、金、水的五行系統。對人體來說,也即是將人體的各種組織和功能,歸結為以五臟為中心的五個生理、病理系統。

    17、五行的生克乘侮 五行學說并不是靜止地、孤立地將事物歸屬于五行,而是以五行之間的相生和相克聯系來探索和闡釋事物之間相互聯系、相互協調平衡的整體性和統一性。同時,還以五行之間的相乘和相侮,來探索和闡釋事物之間的協調平衡被破壞后的相互影響,這即是五行生克乘侮的主要意義。

    18、(1)生克和制化 相生,是指這一事物對另一事物具有促進、助長和資生的作用;相克,是指這一事物對另一事物的生長和功能具有抑制和制約的作用。相生和相克,在五行學說中認為是自然界的正常現象;對人體生理來說,也是屬于正常生理現象。正因為事物之間存在著相生和相克的聯系,才能在自然界維持生態平衡,在人體維持生理平衡,故說“制則生化”。

    19、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20、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21、這樣以次相生,以次相克,如環無端,生化不息,維持著事物之間的動態平衡。故《類經圖冀》說:“造化之機,不可無生,亦不可無制。無生則發育無由,無制則亢而為害”。

    22、由于五行之間存在著相生和相克的聯系,所以從五行中的任何“一行”來說,都存在著 “生我”、“我生”和“克我”、“我克”四個方面的聯系。

    23、“生我”和“我生”,在《難經》中比喻為“母”和“子”的關系。“生我”者為:母”,“我生”者為 “子”,所以五行中的相生關系又可稱作“母子”關系。如以火為例,由于木生火,故“生我”者為木;由于火生土,故“我生”者為土。這樣木為火之“母”,土為火之“子”;也就是木和火是 “母子”,而火和土又是“母子”。

    24、“克我”和“我克”,在《內經》中稱作“所不勝”和“所勝”。即是“克我”者是“所不勝”,“我克”者是“所勝”。再以火為例,由于火克金,故“我克”者為金;由于水克火,故“克我”者為水。

    25、“生我”、“我生”雖是五行中的相生,但生中有制。如木的“生我”為水,木的“我生”為火;而水又能制火。“克我”和“我克”雖是五行中的相克,但克中有生。如木的“克我”為金,木的 “我克”為土;而土又生金。五行學說就是以五行之間這種錯綜復雜的聯系,來說明任何一個事物是受到整體的調節,防止其太過或不及,維持著相對的平衡。以此來闡釋自然,即能說明自然氣候的正常變遷和自然界的生態平衡;以此來闡釋人體,即是機體的生理平衡。

    26、(2)乘侮 五行之間的相乘、相侮,其基本概念首見于《內經》,是指五行之間的生克制化遭到破壞后出現的不正常相克現象。

    27、相乘:乘,即是以強凌弱的意思。五行中的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對被克的“一行” 克制太過,從而引起一系列的異常相克反應。引起相乘的原因,不外乎兩個方面;

    28、一是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過于強盛,因而造成對被克制的“一行”克制太過,促使被克的“一行”虛弱,從而引起五行之間的生克制化異常。例如:木過于強盛,則克土太過,造成土的不足,即稱為“木乘土”。

    29、一是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的虛弱,因而對它“克我”一行”的相克就顯得相對的增強,而其本身就更衰弱。例如:木本不過于強盛,其克制土的力量也仍在正常范圍。但由于土本身的不足,因而形成了木克土的力量相對增強,使土更加不足,即稱為“土虛木乘”。

    30、相侮:侮,在這里是指“反侮”。五行中的相侮,是指由于五行中的某“—行”過于強盛,對原來“克我”的“一行”進行反侮,所以反悔亦稱反克。例如:木本受金克,但在木特別強盛時,不僅不受金的克制,反而對金進行反侮(即反克),稱作“木侮金”,這是發生反侮的一個方面。另一方面,也可由金本身的十分虛弱,不僅不能對木進行克制,反而受到木的反侮,稱作“金虛木侮”。

    31、相乘和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現象,兩者之間是既有區別又有聯系的。相乘與相侮的主要區別是:前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發生過強的克制,而形成五行間的生克制化異常;后者是與五行相克次序發生相反方向的克制現象,而形成五行間的生克制化異常。兩者之間聯系是:在發生相乘時,也可同時發生相侮;發生相侮時,也可同時發生相乘。如:木過強時,既可以乘土,又可以侮金;金虛時,即可受到木的反侮,又可受到火乘,因而相乘與相侮之間存在著密切的聯系。《素問·五運行大論》說:氣有余,則制已所勝而侮所不勝;其不及,則己所不勝,侮而乘之,己所勝,輕而侮之”。就是對五行之間相乘和相侮及其相互關系作了很好的說明。

    本文到此講解完畢了,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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