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綜合 > 2023-10-23 13:18:08 來源:
關稅與貿易總協定成立的時間(關稅與貿易總協定)
大家好,我是小夏,我來為大家解答以上問題。關稅與貿易總協定成立的時間,關稅與貿易總協定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基本原則主要如下:(1)最惠國待遇原則。
2、該原則規定簽訂雙邊或多邊貿易條約的締約一方在貿易、關稅等方面,如給予任何第三國的減讓、特權、優惠或豁免時,締約另一方或其他締約方也可以得到相同的待遇。
3、無條件和非歧視是該原則的基本精神。
4、(2)非歧視待遇原則。
5、為總協定最基本的原則之一。
6、該原則規定:一締約方在實施某種限制或禁止措施時,不得對其他締約方實施歧視待遇。
7、該原則主要是通過最惠國待遇和國民待遇條款的實施來實現的。
8、(3)國民待遇原則。
9、原則規定:一締約方從另一締約進口的產品,在國內稅收和法令規章方面享受其國內同類產品同等的待遇。
10、該原則可視為最惠國待遇的補充,是非歧視原則在對進口產品的國內措施方面的體現,以防止由于國內行政及立法措施而造成的保護主義。
11、(4)互惠原則。
12、是總協定在互惠互利基礎上,以大幅度地、普遍地降低關稅水平為目標的關稅談判的一條重要原則。
13、它使締約雙方的貿易建立在一方予以對方對等的補償,以換取其所實施的某項優惠待遇的互惠的基礎上。
14、該原則與最惠國待遇原則的結合實施,以避免締約方由雙邊互惠而導致的差別待遇。
15、總協定通過締約方以行等減讓及相互之間提供互惠的方式來保持其貿易平衡,謀求貿易自由化的實現。
16、(5)透明度原則。
17、為總協定三個主要目標(貿易自由化、透明度和穩定性)之一。
18、要求締約方為使各國政府和貿易商熟悉其有關進出口貨物規定,應迅速公布一切涉外及外貿的法令、條例和行政決定,未經正式公布,不得實施,以防止締約方之間進行不公開的貿易,從而造成歧視性的存在。
19、(6)關稅減讓原則。
20、該原則作為非歧視、最惠國待遇、互惠及透明度諸原則的實際執行載體。
21、關稅減讓以互惠為原則,通過多邊關稅減讓談判來降低進出口關稅的總體水平,尤其是降低阻礙商品進口的高關稅,由此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
本文到此講解完畢了,希望對大家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