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每日動態 > 2023-11-04 00:06:20 來源:

    男子被誣陷地鐵偷拍案開庭未宣判當事人:至今也想不通 發生了什么

    導讀 【男子被誣陷地鐵偷拍案開庭未宣判,當事人:至今也想不通】下面大家可以一起來看看具體是什么情況!你是不是在偷拍?始于四個月前的質問,...

    【男子被誣陷地鐵偷拍案開庭未宣判,當事人:至今也想不通】下面大家可以一起來看看具體是什么情況!

    “你是不是在偷拍?”始于四個月前的質問,終于迎來了最終的結局。盡管當天被質問的何葉(化名)就已經證明了自己并未偷拍,但他想要的一句誠懇的賠禮道歉,卻很不容易。

    一切風波始于何葉的鞋子,鞋面上兩個金屬裝飾物發出了反光,讓同車廂兩名女性乘客認為有“偷拍攝像頭”。隨后,雙方一同前往了派出所,經民警檢查,確認了何葉的鞋子并沒有攝像頭。何葉也收到了一句“對不起”,但在他看來,這句道歉極其潦草敷衍。

    在車廂中被指責、當眾脫鞋檢查、在地鐵站墻邊光腳等待,再到警務室。他想不通,“為什么會是自己?”他更想不明白,為何會發生這樣的事,而他卻連一句誠懇的道歉都沒等到。

    何葉決定起訴,他要通過法律手段維權。其間,他在網上尋求目擊證人,也經歷了“不立案調取不了證據,沒有證據無法立案”的僵局,好在有目擊者愿意為他提供幫助,得以成功立案。

    11月3日,該案在成都鐵路運輸第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兩名被告女子本人未出庭,由代理律師出庭應訴,案件未當庭宣判。

    “眾目睽睽下被‘逮捕’了”

    6月11日,這是事發的日期,何葉記得很清楚。原本那天他過得非常愉快,頭一晚和朋友去爬了龍泉山,欣賞了日出,當天還和朋友聚了會。

    當天晚上,他搭乘地鐵從犀浦返回世紀城,這趟行程從成都城西到成都城東,幾乎跨越大半個市區。在從地鐵六號線換乘到一號線后,何葉還為一對年紀較大的夫婦讓了座位,隨后他站到了地鐵車門旁的金屬立柱邊。

    此時,何葉回家的行程已經走了大半,但意外突然而至。車廂內,兩名女性突然大聲喊道:“你是不是在偷拍?”并說出了她們的理由:她們看到何葉的鞋面上閃過綠光,懷疑這是小型偷拍攝像頭。

    何葉當時所穿鞋子(受訪者供圖)

    此時,何葉只覺得“一臉蒙”,整個車廂的人都看了過來,待他回過神來,地鐵安全員已經抵達他身邊。事后,何葉在自述文章中寫道,“在全車眾目睽睽的注視下‘我被逮捕了’。”

    愣神過后,何葉脫下了鞋襪,讓對方檢查,以證明自己并沒有偷拍。旁邊的乘客也向兩名女士解釋,他們看到的應該只是鞋子上金屬裝飾物的反光。

    何葉事后拿到的現場視頻顯示,他站在金屬立柱旁,褲腳提了起來,一名坐著的女士說道:“它是在閃光,不是在反光。”旁邊另外一名女士補充道,“剛剛親眼看到的,我們拍的時候他就關了。”

    事發現場(受訪者供圖)

    “就像是犯人在指認現場”

    何葉回憶,他當時除了迷惑,更多的是無助,但他沒有過多爭辯,只是默默地配合。

    彼時,“廣州地鐵大叔被指偷拍一事”正鬧得沸沸揚揚,何葉沒想到這種事會發生在自己身上。在車廂內他脫鞋自證清白,甚至不敢用手,只能用左腳蹬掉右腳的鞋子。

    當時的乘客施先生是目擊者之一。他介紹,事發6月11日晚10時許,當時他正乘坐地鐵回家,途中突然聽到有兩名女生指責一名男生鞋子上有偷拍設備,“因為平時挺關注這方面新聞,就特地留意了一下。”

    施先生介紹,兩名女子稱這名男生的鞋上有問題,裝了偷拍攝像頭,他也特意觀察了一下鞋子,鞋子上有金屬片,但根據他的推斷,這樣的鞋子是不太可能有偷拍設備的,他將自己的推斷告知了兩名女子,無奈對方不信。

    施先生還繪制了一張示意草圖。草圖顯示,當時他坐車廂右邊,兩名女子的座位在車廂左邊,被指偷拍的男生則站在座位旁邊的一根竿子附近,距離兩名女子有一米左右距離。

    施先生繪制的草圖(受訪者供圖)

    在地鐵抵達錦城廣場站時,何先生在地鐵安全員的“攙扶”下走到了站臺,他被要求靠墻站著,“把右腳的鞋子脫下來,并且不允許我用手碰我右腳的鞋子。”不過在下車之前,他自信地回頭告訴同車乘客,請大家相信他。

    在地鐵站臺,走來了地鐵工作人員詢問情況。何葉表示,全程他幾乎沒有說話,“我復述一遍會有一種在指認現場的感覺。”并且他認為,“按照我的哲學,出現問題就應該像貝克漢姆一樣,被冤枉了、批評了,不用解釋,讓他們的批評和懷疑更加深刻一點。現在他們對你的懷疑有多深,那么后面他的后悔就有多重。”

    在此期間,何葉也反應過來,這件事應該報警處理。地鐵值班室工作人員幫忙報了警,何葉就一直站在墻邊,一只腳的鞋襪被脫掉,等待警察抵達。何葉從未覺得時間過得如此之慢,身邊列車一趟趟經過,幾乎每一位經過的乘客,都要看他一眼。“我覺得我已經社會性死亡了。”何葉說,雖然他并沒有做出任何不妥的事情,但對不知情的路人來說,“這就像是犯人在指認現場一樣。”

    “過于敷衍的道歉,我不接受”

    當晚11時許,何葉終于等到了警察的抵達,一同搭乘地鐵前往派出所。他記得,在地鐵上,一位民警曾坐在座位上反復觀察,“就好像是電視劇里的場景復現。”

    在派出所,民警當著兩位女士的面,將何葉的鞋子脫下細致檢查,甚至連鞋墊都檢查了。最終,民警確認,鞋子中并無任何攝像設備,何葉也并未偷拍。

    有了民警的一錘定音,何葉本以為這場鬧劇可以就此結束。按照他的理解,事情清晰明了之后,兩位女士為自己的不妥行為道歉,也就到此為止了。在民警和兩位女士溝通后,一位女士對著他飛快地說了句“帥哥,對不起”,便要轉身離開。

    “她們好像一秒都不想多待。”何葉說,他認為對方根本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進行誠懇的道歉,過于敷衍,“我不接受道歉。”

    他在筆錄簽字上明確寫道,自己將提起訴訟。

    原本十分正常的回家之路,因為這一波折,讓他身心俱疲。“出派出所已經晚上12時左右了,我當時只覺得自己胸悶氣短,難以呼吸。”何葉表示,當時他沒有第一時間回家,而是去了醫院,好在經過檢查身體并未出什么毛病,但當晚的事情卻壓得他喘不過氣。

    在醫院等待報告時,何葉將自己的經歷寫成了長文,發布在網上。引起了廣泛討論,有人表示支持他依法維權,還有律師表示愿意免費為他提供法律援助,有人則認為他的文章是一篇無中生有的“小作文”。

    “曾感覺走進了死胡同”

    網絡吵得不可開交時,何葉也下定決心要起訴兩名女士。他說,起訴是因為這件事的整個過程中,自己證明了清白,但他并沒有感受到對方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打官司對何葉來說是第一次,就像是電影《秋菊打官司》一樣,他要的是一個“說法”。

    維權之路,卻比他想象中要復雜得多。在第一步,就撞了“南墻”,決定要起訴后,他就去了派出所,希望能拿到報案回執或者是筆錄。但由于他并非報警人,且并未立案,警方無法為他提供相應材料。

    于是,何葉只能求助專業人士。此前,網絡上有律師表示愿意為他提供免費的法律援助,還有網友表示愿意為他眾籌律師費,但何葉都拒絕了,“我這件事只是發到了網上,受到了大家的關注,但依舊是一個普通人的維權,我想自己進行。”在他和多家律所溝通后,最終敲定了一家,對方也按類似案件的最低標準收費。

    可當他準備前往法院立案時,又再次撞了“南墻”。由于何葉無法提供任何實質性證據,法院也無法為他立案。“立案需要證據,可我不立案,就調取不了證據。”何葉說,他前后忙碌許久,“派出所在南邊、律所在北邊、地鐵公司在東邊”,他輾轉于成都市的各個角落,最后感覺自己走進了死胡同。

    “真的感覺到有些絕望,很無助,但這也是正常程序,警方不可能聽我一面之詞就把涉及其他人的資料給我,立案我又確實拿不出直接證據。”何葉說,盡管困難重重,但他依舊堅定地想維權,他有兩個方法,要么目擊證人愿意為他提供書面證明,要么到兩位女士的戶籍地立案。

    何葉希望尋求目擊證人的幫助,然而彼時,曾經接受極目新聞記者采訪的目擊者施先生,又恰巧身在國外,多有不便。何葉說,他本想尋求地鐵公司的幫助,但對方也拒絕為他提供書面材料。

    好在柳暗花明又一村,另一位目擊者愿意為他提供書面證明。

    立案通知書(受訪者供圖)

    終于,在目擊者的幫助下,何葉走出了維權的最關鍵一步,成都鐵路運輸第一法院受理他與兩名女士的“一般人格權糾紛”案件。此時,距離“地鐵被指偷拍”已過去了兩個多月。

    立案成功后,何葉長舒了一口氣。自6月11日事發以來,他無數次想過:“為什么是我?”決定維權以來,又經歷了重重困難,同時他要平衡工作、生活和維權,層層重壓下,他只覺得自己的頭發也掉了不少。而這件事,他除了在向公司領導請假時透露了外,并未告知身邊的家人、朋友。

    何葉說,好在公司領導也表示會支持自己,并在工作上為他提供了些便利,同時,在網絡上盡管也有人質疑,但更多的是來自陌生人的鼓勵和關心。

    “不想借此成為網紅”

    立案成功后,何葉的生活也基本恢復了正常,但這件事對他的影響卻一直沒有消散。搭乘地鐵,他會下意識遠離車廂門的那根金屬立柱,摘下自己的眼鏡,盡可能往人少的地方站,即使要玩手機,也盡量把手機放平,以免引起誤會。

    在自己的文章受到廣泛關注后,還有5位和他有相似經歷的人聯系過他,但其中4位都已放棄了維權。最后一位仍在維權的男士,也一樣陷入了沒有證據無法立案的窘境。

    這位維權者接受媒體中國青年報采訪時表示,他在地鐵安檢時,一名年輕女子說他“性騷擾”,并當眾對他進行了言語侮辱。警方查看監控后,證實他并沒有不法行為,但該女子拒絕道歉。郭先生決定起訴。在多次與法院和警方溝通后,郭先生依然因為缺乏證據材料無法立案。他的經歷并未像何葉一樣獲得輿論關注,沒能找到為他提供證人證言的目擊者。

    何葉說,四個月來,他深感維權之路艱辛而漫長,但對方侵權的成本卻是極低,“就算是對方錯了,因為沒有造成實質性傷害,最多也就是一句道歉就了事。”

    “我至今也想不通,實在無法理解她們(兩名女士)。”何葉說,過去四個月了,他依舊沒想明白,當時怎么會被誤認為在偷拍的,當時他和兩位女士的穿著都是再正常不過,且他站立的位置距離兩位女士也有相當的“安全距離”,最讓他無法理解的是,在警察證明他的清白后,兩位女士的敷衍態度,“一個人要道歉,肯定得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才行”,這也是他維權以來的最大訴求。

    偶爾,他也會想,如果當時自己沒有讓座會怎么樣,“我沒有后悔讓座這個行為,但忍不住下意識設想,當初也許一些小變動,就不會有后面這一系列問題了。”

    何葉說,最初他還想著經濟賠償只要1元錢,但后來改變了主意,他認為1元錢對對方來說沒有壓力,即使敗訴也不會覺得自己錯誤,最終他同律師協商后,按正常訴求提了經濟賠償。

    另外,何葉也將成都地鐵作為了被告追加。他認為買票乘車就和地鐵方建立了合同關系,但地鐵方在事件的處置中,對他造成了次生傷害,且在維權途中,地鐵方也沒有進行任何的配合。

    “這只是一個普通人的維權,這樣的事也可能會發生在任何人身上。”何葉一再表示,他并非想借此成為網紅,起訴也只是想維護自己的權益,他想盡快開庭,“好結束這一切,讓自己回歸正軌。”

    11月3日,該案在成都鐵路運輸第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兩名被告女子本人未出庭,由代理律師出庭應訴,案件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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