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動態 > 2023-08-01 18:48:12 來源:
問責制度心得體會(問責制度)
大家好,我是小華,我來為大家解答以上問題。問責制度心得體會,問責制度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所謂行政問責制,是指一級政府對現任該級政府負責人、該級政府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政府主要負責人在所管轄的部門和工作范圍內由于故意或者過失,不履行或者正確履行法定職責,以致影響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貽誤行政工作,或者損害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給行政機關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行為,進行內部監督和責任追究的制度 專家指出,推行上市公司董事“問責制”,應該是加大董事違規成本,規范上市公司行為的一個重要途徑。
2、因為規范上市公司行為,說到底也是規范人的行為,這個制度的核心,就是強化董事責任,誰犯錯,就追究誰的責任。
3、 目前上市公司的“內部人控制”現象仍比較突出,一些公司董事對自己擁有的決策權利不能正確認識和行使,除了上述擔保之外,還往往借關聯交易、違規披露等手段,大肆掏空上市公司,造成上市公司資產流失,股東權益受損。
4、盡管有關部門已對此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規,對董事行為進行了一定程度的規范,但對相關案件的處理結果表明,這些法律追究工作仍然做得很不夠,還遠沒有達到令人滿意的程度。
5、具體表現在以下幾方面:一是責任不明,上市公司經常“挨板子”,但董事們卻“無事一身輕”,更區分不清董事中誰有錯,誰沒錯;二是處罰力度太輕,董事即使受到譴責,也大不了就是名聲受累,但依然是官照做,薪水照拿,即使罰個三萬五萬,在很多董事看來也許根本就“不傷元氣”;三是什么時候該追究、由誰來追究等問題。
6、 目前還沒有一個更為準確的規定,從某種意義上說,一些董事成了"躲在陰暗角落的操縱者"。
7、在這些缺陷面前,"問責制"的推行已經變得刻不容緩。
8、 實施董事"問責制",關鍵在于以董事所承擔的責任為基礎,實現權責的統一。
9、首先,要繃緊"問責"這根弦。
10、對董事不勤勉不盡責,導致上市公司權益遭受損害的,要采取措施,發現一個"問責"一個,絕不讓違規董事蒙混過關;其次,要將"問責"落實到人,對責任明確的,要加大處罰力度。
11、比如說,責任人如遭到交易所警告或譴責,上市公司或有關方面應有權采取"應急措施",暫停其職務,嚴重者或數次犯規干脆讓其"下課"。
12、在罰款金額上,基于董事的收入狀況和激勵政策,也應相應制訂罰沒措施,讓違規董事"痛到實處"。
13、 還有專家建議,基于違規行為大部分由來自控股方的董事所造成的現狀,為進一步提高董事的違規風險和成本,還可考慮讓"問責制"與大股東持股相結合,即以大股東的持股為相關董事的行為"作擔保"。
14、比如在啤酒花事件中,誰來為上市公司的巨額對外擔保負責就是很現實的問題。
15、如果這種結果系艾氏蓄意所為,則他背后的恒源公司持有的啤酒花控股權應如何處置,就值得關注。
16、目前,這一持股已因恒源公司的自身債務而被凍結,這意味著留給上市公司的已經是一個"空殼"。
17、但不管如何,這是一個值得思考的方向。
18、相信"問責制"只有真正達到"問責"的效果,才能使上市公司及投資者的權益得到有效保護。
本文到此講解完畢了,希望對大家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