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綜合 > 2023-11-14 05:00:11 來源:
借條和欠條的區別具有法律效力(借條與欠條的區別)
大家好,我是小夏,我來為大家解答以上問題。借條和欠條的區別具有法律效力,借條與欠條的區別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借條和欠條的區別:
2、欠條和借條的性質是不一樣的,它們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貸而產生,欠款則可能是因為買賣、租賃、利息等原因產生。
3、借款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日期,那么債權人可以在任何時間索要,時效從債務人拒絕還款時起算,最長時效不得超過20年,如果約定了還款期限,則時效從還款期滿時起算。
4、欠條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期限,則訴訟時效從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約定還款期的從還款期滿時起算。也就是說,約定了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時效是一樣的,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則是有區別的。 對于沒有還款期限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請求還款,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時開始計算,借條的效力最長可達20年。 而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是對雙方以往經濟往來的一種結算,權利人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兩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也就是說,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從出具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
5、總結而言:
6、一、借條證明借款關系,欠條證明欠款關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
7、二、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欠條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種事實而產生,如因買賣產生的欠款,因勞務產生的欠款,因企業承包產生的欠款,因損害賠償產生的欠款,等等。
8、三、當借條持有人憑借條向法院起訴后,由于通過借條本身較易于識辨和認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借款事實,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地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對方要抗辯或抵賴一般都很困難。但是,當欠條持有人憑欠條向法院起訴后,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對此事實進行否認、抗辯,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存在欠條形成事實。
9、借條范例:
10、借條:
11、今借到XXX(你的名)人民幣壹萬元整(¥10000.00)于XX年XX月XX日還清。借期內利息為*%,與本金同時還清。借款人:XXXXXXX年XX月XX日
12、說明:他人向您借款,他給你打借條,不是你給他打借條。這個借條最好是由他自己寫。他自己若是實在不會寫,應該找別人寫,不能你替他寫,因為這借條是在你這存放的,如果是你的筆體,以后他說你有填寫或改動,你就說不清楚了。千萬不要替他寫,切記!
13、欠條范例:
14、欠條
15、今欠XXX人民幣XXXX元(大寫:XXXX),定于XXXX年XX月XX日償還,按照每月3%計算利息。
16、欠款人:XXX
17、XXXX年XX月XX日
本文到此講解完畢了,希望對大家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