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互聯網 > 2021-01-21 13:53:49 來源:

    加密公司Abra在提供未注冊的掉期交易后與監管機構和解

    導讀 加密貨幣投資公司Abra Inc 及其關聯公司Plutus Technologies Philippines Corp 已同意與證券交易委員會和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支付300,00

    加密貨幣投資公司Abra Inc.及其關聯公司Plutus Technologies Philippines Corp.已同意與證券交易委員會和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支付300,000美元的和解協議,以提供未經注冊的基于證券的掉期交易。

    Abra提供的應用程序除了提供傳統的加密貨幣交換服務外,還先前提供了購買能夠反映股票和交易所交易基金價格變動的合約的功能。后者是SEC和CTFC都感興趣的地方,聲稱該服務是非法的,因為Abra沒有根據法律進行注冊以提供服務。

    根據 SEC今天的一份聲明,從2019年2月開始,Abra開始向和國外的投資者提供固定的合同,而無需確定下載該應用程序的用戶是否是證券法所要求的“合格合同參與者”。據說該公司在與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聯系后于同月停止提供服務,然后于2019年5月再次恢復服務,這是第二次將服務限于非公民。

    盡管僅向非客戶提供服務,并在菲律賓設立了Plutus,但SEC聲稱與該公司一起使用的該應用程序仍然大部分在加利福尼亞州的辦公室用完,這意味著仍需要向提供服務。

    SEC執法部門復雜金融工具部門主管Daniel Michael說:“企業不能忽視旨在為投資者提供評估證券交易所需信息的注冊要求。” “此外,僅通過主要與非散戶投資者進行交易并建立外國實體以充當交易對手的方式,在進行其業務的關鍵部分時,構成和實現基于安全的掉期交易的企業可能不會逃避聯邦證券法。。”

    CTFC的指控與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指控在違反法律方面有所不同,指控Abra在2017年12月至2019年10月之間接受了《大宗商品交易法》的訂單并簽署了數千份數字資產和基于外幣的合約。與SEC一樣,該指控歸因于Abra未注冊提供產品,在這種情況下為未注冊的期貨傭金商人。

    作為與SEC和CTFC達成的協議的一部分,Abra已同意停止提供代幣化股票和類似的期貨服務。該公司現在僅提供基本的加密貨幣交換平臺和錢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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