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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LR 3.49噸小貨車已完成升噸通知
廠商: 臺北合眾汽車有限公司
發布日期:2019.12.19
NLR 3.49噸小貨車已完成升噸通知
升噸作業說明: 一、可辦理升噸(載重升級)之車輛:95 年 10 月 01 日(四期車)起 ~ 至 109 年 06 月 30 日領牌之 3.49 噸車輛皆可申請升噸。
① ISUZU 3.49 噸五期車型(注),于即日起,皆可申請升噸至總重5噸。
② ISUZU 3.49 噸四期車型(注),于即日起,可申請升噸至總重5噸。
③ 關于非臺北合眾汽車售出之 “太子汽車” 所製造之 4 期國產車輛,應由原製造廠及經銷商太子汽車同意辦理升噸申請。臺北合眾汽車并無法取得相關升噸測試技術資料及授權,現況無法協助原 “太子汽車” 製造之 4 期 3.49 噸進行升噸申請。
*臺北合眾汽車正積極與原廠、政府相關單位進行溝通并商議解決方案中,如有進一步訊息將會通知。
(注) 限定由「臺北合眾汽車」出售之 ISUZU 3.49 噸車型方可申請升噸。
二、車主作業方式:欲辦理升噸之 ISUZU 四期、五期車車主,請事先確認車輛規格及備妥相關文件,自行開車前往全臺監理站辦理車輛載重變更作業,說明如下:
◆車輛規格確認① 確認使用中的車輛為 ISUZU 四期、五期車 (EURO 4、5) NLR 車型之車輛。
② 確認申請車輛規格為原廠規格 (如輪胎應為 195/75 R16),否則有可能因為規格不同而未能升噸。
③ 確認使用中的車輛「車身及配件」與當時領牌時相同,以重新核定車輛載重量。
◆ 所需準備文件① 異動登記書。(請至監理所自行索取后填寫)
② 行車執照正本 (行照)。
③ 新領牌照登記書正本。
◆ 辦理作業方式① 于確認車輛規格符合規定后,備齊所需準備文件,將車輛開至當地監理所辦理。
② 告知監理所人員辦理載重變更登記檢驗。
③ 經檢驗員審核后辦理實車過磅,并于異動登記書登載車重。
④ 異動窗口承辦人員將依異動登記書登載之車重,辦理車重變更登記及登打限制事項后列印行照。
⑤ 變更登記后資料將列印于行照之欄位內。(可參考下圖範例)
⑥ 繳納作業規費后,即可完成辦理手續。
※新車登檢領照與載重量變更可同時間辦理。
◆ 變更載重相關資訊① 辦理載重變更后車輛總重量仍屬 3.49 噸小貨車(非大貨車,毋須加裝大貨車所需安全配備),行照仍為小車駕照,且一切依原 3.49 噸法規規範作業。(行駛路權、車主駕照、繳納稅費等均不變)。
② 變更后提升載重之有效期限為車輛出廠 18 年止,屆滿后由公路監理機關逕予注銷注記。
③ 已領牌之行駛中車輛,可隨時自行至公路監理機關申請變更,亦可于定檢時一併申請;
新車待領牌之車輛可于新車登檢領照與載重量變更可同時間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