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動態 > 2023-08-30 04:24:11 來源:
公務員試用期不合格的情形(公務員試用期)
導讀 大家好,我是小夏,我來為大家解答以上問題。公務員試用期不合格的情形,公務員試用期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1、是的,...
大家好,我是小夏,我來為大家解答以上問題。公務員試用期不合格的情形,公務員試用期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是的,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自報到之日起計算,試用期為一年。
2、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應當對其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核。考核應當在試用期滿后三十日內進行,遇有不可抗力無法按期考核的,應當在相應情形消除之后的三十日內進行。
3、新錄用公務員參加初任培訓的情況,應作為試用期滿考核的內容。
4、新錄用公務員的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按照公務員考核有關規定進行。
5、第九條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考核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兩個等次。
6、確定為合格等次須具備下列條件:
7、(一)思想政治素質較好,能夠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8、(二)能夠正常履行職責,完成本職工作;
9、(三)責任心強,工作積極,作風較好;
10、(四)道德品行較好,廉潔自律。
11、?新錄用公務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確定為不合格等次:
12、(一)思想政治素質較差的;
13、(二)無法正常履行職責,完成本職工作的;
14、(三)工作責任心或工作作風較差的;
15、(四)道德品行較差,存在不廉潔問題的。
16、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考核按下列程序進行:
17、(一)新錄用公務員進行個人總結,并在一定范圍內述職;
18、(二)所在部門或者單位對新錄用公務員進行考核,并寫出評語,提出考核結果建議;
19、(三)招錄機關根據平時考核、年度考核、試用期滿考核等情況,確定試用期滿考核等次;
20、(四)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新錄用公務員。
本文到此講解完畢了,希望對大家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