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動態 > 2023-07-31 14:32:10 來源:
行政聽證程序遇到刑事案件怎么辦(行政聽證程序)
大家好,我是小夏,我來為大家解答以上問題。行政聽證程序遇到刑事案件怎么辦,行政聽證程序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行政許可中的聽證程序,是指在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許可決定之前,由行政機關指派該行政許可審查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為聽證主持人,聽取行政許可審查人員和當事人就行政許可的理由和適用依據進行陳述、質證和辯護的結合程序。具體如下:
2、 (1)行政機關的告知義務
3、 行政機關應在舉行聽證的7日前將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通知申請人和已知的利害關系人,必要時應予公告。
4、 (2)聽證公開
5、 行政許可聽證應當公開進行。但對于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權的聽證案件,不宜公開進行。
6、 (3)聽證主持人
7、 行政機關應當指定審查行政許可申請的工作人員以外的人員為聽證主持人,主持人既可以是行政機關的其他工作人員,也可以是非行政機關的其他有能力勝任的人員,如專家、學者等等。
8、 (4)聽證中的舉證和質證
9、 行政機關是負責審查行政許可的負責機關,在聽證中負有主要的舉證責任。在聽證中申請人和利害關系人有義務也有權利將行政機關并不知曉的證據提出,如不能提出相應的證據,則有可能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
10、 聽證程序中行政機關、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以相互質證,以辨別證據真偽、查清事實。在聽證中質證同樣適用《民事訴訟法》中的相關證據規則。聽證主持人不直接參加聽證中的舉證和質證,但應聽取各方討論,主持質證,限定質證的范圍,以利質證的順利開展。
11、 (5)聽證筆錄
12、 對整個聽證過程,行政機關應當制作筆錄,筆錄是聽證程序如實、全面的書面記載,聽證程序的筆錄內容會影響到行政許可決定的作出,因此,聽證筆錄應做到準確無誤。
13、 聽證筆錄一般應包括如下內容:①聽證案件的名稱;②聽證主持人的姓名、職務;③聽證參加人的姓名、住址、職務等;④聽證舉行的時間、地點;⑤聽證當事人的陳述、申辯、質證等;⑥證據調查的內容;⑦其他應當記錄的重要事項。
14、 聽證結束后,聽證筆錄應當出示給聽證參加人,并由審查行政許可申請的工作人員、申請人、利害關系人以及證人確認聽證筆錄無誤后簽字蓋章
本文到此講解完畢了,希望對大家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