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要聞 > 2023-09-11 02:48:18 來源:
請求權分為哪四大類(請求權)
大家好,我是小夏,我來為大家解答以上問題。請求權分為哪四大類,請求權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請求權是指權利人得請求他人為特定行為(作為、不作為)的權利。請求權是相對權的典范,即僅僅相對于某個特定的人產生效力。
1. “請求權”的第一層含義,是旨在獲得某種特定的給付的要求。他人可以請求這種給付,至于該他人能否獲得其希冀的給付,則是另一回事。民事訴訟上的請求權,多為這種理解。 請求權
2. 請求權定義為“要求他人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該種請求權以存在一項有實體法依據的請求權為前提。在另一方面,該請求權不一定非得(通過訴訟或其他方式)已經提出不可。該項請求權的存在,不受是否有人提出主張的影響,也不受債權人是否知悉其請求權的影響。
這一實體法上的請求權概念,是由Windscheid從羅馬法和普通法中的“訴”(actio)的概念中發展出來的。“訴”的概念乃著眼于程序法而非實體法。
債權上的請求權:賠償損失請求權,基于合同、不當得利、無因管理的請求權;
物權上的請求權:確認所有權,排除妨礙請求權,返還原物請求權,恢復原狀請求權,消其特點是:( 1)具有相對性;( 2 )具有非公示性;( 3 )大多表現為實體權利。請求權作為獨立的實體權利,連接了實體法與程序法的權利,因為民事訴訟可以分為三種,即確認、給付、變更之訴.這三種訴訟中給付之訴是民事訴訟的核心,而給付之訴的基礎就是請求權。請求權可以獨立存在,也可以只是某權利的內容(權能)。請求權與債權的關系是:請求權是債權的主要內容,但債權又不限于請求權,債權的權能除了請求權之外,還包括“選擇、解除、終止等權能”。而且,債權請求權因時效而消滅時,債權雖然減損了其強制力量,但仍然存在。債務人仍為履行之給付者,,不得以不知時效為理由,而主張返還(《 民法通則)第138 條、《 民通意見》 第171 條)請求權既然可以是某權利的內容,說明它是基于基礎權利而發生的,有基礎權利,才能有請求權。除危險請求權。
知識產權上的請求權,人格權上的請求權,身份權上的請求權(撫養費、贍養費)。
本文到此講解完畢了,希望對大家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