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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個人所得稅2019年退稅怎么辦理(2019年個人所得稅退稅政策)

    導讀 大家好,我是小夏,我來為大家解答以上問題。2021年個人所得稅2019年退稅怎么辦理,2019年個人所得稅退稅政策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

    大家好,我是小夏,我來為大家解答以上問題。2021年個人所得稅2019年退稅怎么辦理,2019年個人所得稅退稅政策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是的,需要在上面申請。

    2、經國務院批準,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涉及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94號)有關規定,納稅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3、(一)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但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

    4、(二)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5、(三)納稅人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年度匯算退稅的。

    6、擴展資料

    7、納稅人可自主選擇下列辦理方式:

    8、(一)自行辦理年度匯算。

    9、(二)通過取得工資薪金或連續性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的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納稅人向扣繳義務人提出代辦要求的,扣繳義務人應當代為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通過網上稅務局(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完成年度匯算申報和退(補)稅。

    10、由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0年4月30日前與扣繳義務人進行書面確認,補充提供其2019年度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惠等信息資料,并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11、(三)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以下稱“受托人”)辦理,受托人需與納稅人簽訂授權書。

    12、扣繳義務人或受托人為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后,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納稅人發現申報信息存在錯誤的,可以要求扣繳義務人或受托人辦理更正申報,也可自行辦理更正申報。

    13、參考資料來源:國家稅務局-關于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

    本文到此講解完畢了,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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