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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走婚是什么意思(走婚什么意思)

    導讀 大家好,我是小華,我來為大家解答以上問題。云南走婚是什么意思,走婚什么意思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1、序聘娶。2、另...

    大家好,我是小華,我來為大家解答以上問題。云南走婚是什么意思,走婚什么意思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序聘娶。

    2、另外,在麗江納西人中還有姑舅表婚(舅父的兒子有娶姑媽女兒為妻的優先權,納西語稱為“阿具則美該”)和兄終弟及的“轉房”婚。

    3、而世居滇、川交界處瀘沽湖畔的摩梭人,主要實行著一種“阿夏”婚。

    4、“阿夏”即“朋友”之意,建立這種婚姻關系的男女,彼此間不稱夫妻而叫“阿夏”。

    5、阿夏婚的特點是男不娶,女不嫁。

    6、男子夜晚到女子家中訪宿。

    7、第二天清晨又返回自己家中生產和生活,配偶雙方不組織共同家庭。

    8、這種暮往朝離的阿夏關系的締結,以母系血統近親不婚為原則,除此外一般不再受年齡、金錢、輩分、等級以及民族等限制。

    9、據調查1956年以前,瀘沽湖地區實行阿夏婚的男女約占成年男女的70%。

    10、目前,實行“阿夏婚”的男女,大都有固定的長期阿夏。

    11、但仍過著暮合晨分的訪宿生活。

    12、個別不愿穩定阿夏的人,已遭到人們的批評。

    13、 (二)婚前社交 納西人不論實行何種婚姻制度。

    14、昔日青年男女在婚前,均有交往的自由。

    15、麗江納西族的各種節日和大小廟會都是男女交往的好機會。

    16、依據傳統習俗。

    17、姑娘們相約同去游玩,小伙子也結隊出門,手執柳枝在路旁等候。

    18、這時姑娘要帶些米花糖、糕餅之類在身邊,以分贈給向自己討吃的小伙子。

    19、男青年在姑娘們路過時,向自己看中的姑娘討東西吃,借此達到交住的目的。

    20、節日夜晚,男女青年相約至河畔、箐邊相會,并通過彈口弦、唱調子表示情意。

    21、但男女不能面對面或肩靠肩地坐在一起,一般需隔一道水溝或一簇茨篷,至少也要相距二、三公尺才能交談或唱和。

    22、情投意合的男女,常常私訂婚約。

    23、但由于有父母包辦婚姻、姑舅表優先婚配等制度,使婚戀相分離致使歷史上麗江納西人青年男女婚戀中殉情自殺的現象十分突出,甚至有人稱麗江為“殉情之都”。

    24、居住在瀘沽湖畔的納西人,女孩和男孩到13歲就分別舉行“穿裙子”與“穿褲子”的儀式,標志著已經成人,可以開始參加男女社交活動。

    25、一般女子從16歲起,男子從17歲起,便可開始結交“阿夏”。

    26、他們主要是通過勞動生活、節日或廟會等社交活動,來建立阿注關系的。

    27、常見的結交方式為:一對成年男女相遇,若一方對另一方有好感時,可按傳統習慣,拿走對方一件東西,假如對方含笑相待,是表示同意交阿注;如果態度嚴肅,并要求歸還搶走的東西,就意味著拒絕。

    28、活潑的青年男女,往往喜歡通過對歌的形式,用含蓄的語言試探對方的態度。

    29、如男子唱:“前世姻緣,過河一船”。

    30、女子答:“今世相遇,鴛鴦一對”。

    31、男唱:“金色的花,銀色的花,一起盛開吧!”女子對:“金色的鳥兒,銀色的鳥兒,我們一起飛到河邊去喝水吧!”這表示女子同意交阿注。

    32、男子唱:“你是水,我是橋,橋和水要在一起。

    33、”女子答:“你是橋,我是水,水低橋高怎能在一起。

    34、”這意味著女子拒絕對方。

    35、在結交阿注過程中,男女都有平等的主動權與拒絕權。

    36、人們對于阿注的選擇,是有一定條件的。

    37、男子選擇女阿注時,首先重視貌美、年輕,其次考慮是否能干,對自己是否有熱情。

    38、女子選擇男阿注時,則優先考慮對方的經濟是否富裕,其次再考慮人品與才貌。

    39、因此,聰明美貌的女子,男子往訪者很多。

    40、而容貌欠佳,有病或體殘的婦女,只得終生過獨身生活。

    41、 (三)家庭形態 由于納西族存在多元的婚姻制度,因而也有不同的家庭形態,即納西族同時并存著父系、母系、父系與母系并行3種家庭形態。

    42、麗江納西族的父系家庭。

    43、父親在社會上和家庭中的權力很大,對外以家長身份拜官、迎賓、處理訴訟、買賣田地、借放債款、出席家族及村的會議;對內負責管理全家的生產和生活,對婚姻、喪葬、修建房屋等大事都有決定權。

    44、母親只有當父親不在的情況下,才代行父親的部分權力。

    45、麗江納西族的父權家庭,大多由三、四代人組成,五世同堂的不多。

    46、子女從父姓,財產由父親傳給兒子,實行父系繼承制。

    47、長子是父親的助手,父親年邁或逝世,他便成為家長,或協助母親管事,掌握家中大權。

    48、他還負有教育弟弟和姐妹的義務。

    49、母系家庭。

    50、主要存在于瀘沽湖畔的納西人中。

    51、據1956年統計,這種家庭占當地總戶數的40~50%。

    52、這里按漢族的親屬稱謂來介紹母系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系。

    53、母系家庭包括外祖母及其兄弟姐妹、母親及其兄弟姐妹、兄弟姐妹及姨兄弟姐妹、姐妹們的子女等,一般是二至四代,平均約7—8人。

    54、少數家庭多至20—30人。

    55、這類家庭的特征是;家庭成員普遍過阿注婚姻生活;始祖母都是一個,母系血緣是維系家庭的基礎;財產按母系繼承,由母傳給子女、舅傳給甥和甥女。

    56、男子在家里的身份是舅祖、舅舅、兄弟、母親的兒子或舅舅的外甥。

    57、每個母系家庭有一個家長,通常由年長或能干的婦女擔任。

    58、諸如安排生活、管理倉庫、接待客人、均由她掌管。

    59、婦女又是某些祭祀活動的主持者。

    60、男子常稱贊婦女:“莊稼做得好,生意做得起,人前敢講話,屋里會當家”。

    61、母系家庭的財產實行平均分配的原則,具有較多原始共產的色彩。

    62、在家庭內,一般按性別、年齡進行自然分工。

    63、母系家庭的傳統觀念認為:“女子是根種,缺了就斷根。

    64、”當某家一旦無女繼承人時,總要過繼養女;少數家庭因無合適的養女人選,才過繼養子。

    65、養子要改從養母的家名,延續養母家的世系。

    66、據1980年3月對永寧公社忠實大隊184戶納西族家庭的調查,有母系家庭65戶,占總戶數的35.3%。

    67、母系,父系并存家庭,據1958年對瀘沽湖畔納西族的調查這種家庭約占總戶數的35—45%。

    68、它是隨著女阿夏到男家同居和男娶女嫁的正式結婚而形成的。

    69、傳統習慣是女阿夏到男家同居和正式娶妻所生的子女,以及男子過繼(收養)女阿夏所生的子女,均屬男方的家庭成員,血統一律按父系計算。

    70、這些父系成員和女子未嫁所生的母系成員共住一家,便構成了兩種血統成員并存的家庭。

    71、這種家庭的特征是:家庭世系是按母系與父系雙系分開計算的;雙系成員均有平等的財產所有權和繼承權。

    72、母系父系并存家庭是由母系家庭演變為父系家庭的過渡形式。

    73、但在演變過程中,有些并存家庭會出現反復,一旦其后裔又過起男不娶妻,女不嫁夫的阿夏婚生活,它就倒退為母系家庭。

    74、 1949年以后麗江納西族廢除了包辦婚和買賣姻,實行男女婚姻自主。

    75、而瀘沽湖地區的納西族人民,則擺脫了土司的統治,廢除了領主階級剝削制度,發展社會經濟,從而為改變妨礙生產發展的婚姻制度創造了條件,瀘沽湖畔納西族的婚姻與家庭有了明顯進步。

    76、 (四)離婚與招贅 麗江納西族離婚的情況較少出現。

    77、因為認為這是極不光彩的事情。

    78、不到萬不得已時一般不跨出這一步。

    79、離婚時女方返回其娘即可,彩禮一般不退,也勿須辦理任何手續。

    80、離婚后女方再嫁的情況較少見。

    81、但男方卻往往可以再娶。

    82、按照習慣,寡婦無論其有無子女均可再嫁,并不受社會輿論的輕視,但年輕守寡者往往受人敬重。

    83、瀘沽湖地區納西人“阿夏”婚阿夏關系的解除非常簡單,只要女子閉門不納,男子不再登門訪宿,或者托人捎個口信給對方,阿夏關系就結束了。

    84、由于阿夏婚易合易離的特點,男女雙方很少會產生強烈的獨占欲與嫉妒心理,對解除阿夏關系多持無所謂的態度,極少為此而發生糾紛。

    85、昔日,在納西族社會里入贅男子一般不能與妻子處于平等地位,本人要改原來的家庭名為妻方的家名。

    86、因而只有窮漢或孤兒才到女家入贅,富裕人家的兒子是很少入贅的。

    87、也有少數能干的贅婿,取代妻子成為家長,擔負起處理家務的重任。

    本文到此講解完畢了,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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