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每日動態 > 2024-02-28 09:11:36 來源:
男子出軌女主播轉近400萬為其買房!妻子起訴法院判決 發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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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婚內出軌短視頻平臺女主播,并轉賬近四百萬元給女主播及其母親用于買房,其妻子李女士起訴二人要求其返還全額款項。記者近日從北京三中院獲悉,經審理,法院最終判決女主播及其母親全額返還收受的贈款。
李女士與丈夫胡先生結婚十年,夫妻感情很好。一日,李女士發現胡先生名下銀行賬戶有一筆數百萬元款項的轉出記錄,而收款人竟是胡先生常用短視頻平臺的一名年輕主播。在李女士的責問之下,胡先生方才承認,其在不久前已與該名主播金女士發展為男女朋友關系,并時常以出差為由前往金女士的居住地,為了向金女士示好,胡先生已向金女士及金女士的母親共轉賬近四百萬元,用于金女士購房和裝修,買的房屋已經登記在了金女士的名下。李女士震驚于丈夫瞞著自己擅自處分了巨額夫妻共同財產,將金女士和其母親訴至法院,要求返還全部款項。
法庭上,金女士抗辯稱,自己是抱著發展結婚對象的目的與胡先生交往,并不知曉胡先生已婚,不存在插足他人婚姻的故意,而且她作為主播收入頗豐,與母親收受贈款也是為了考驗胡先生對她的感情而并非圖財,因此不應當返還款項。胡先生作為第三人參加了訴訟,他除了承認自身的過錯外,還表示金女士一開始就知道他的婚姻狀況。
三中院經審理認為,胡先生未經配偶李女士同意,擅自將巨額夫妻共同財產贈與婚外異性,構成無權處分,且其違背夫妻忠實義務贈與錢款的行為違背公序良俗,贈與行為無效。而金女士雖主張對胡先生的婚姻狀況不知情,但結合二人之間的顯著年齡差距、實際交往時間僅幾個月、金女士在交往前即收受百萬元贈款并用于消費等事實,難以認定金女士盡到了審慎的注意義務,不符合男女正常交往的情形,因此法院對金女士的抗辯意見不予采信,并最終判令金女士和母親全額返還收受的贈款。
三中院民二庭法官張慧介紹,對于無過錯的配偶而言,如果在婚姻中發現另一方存在不正當交往并侵害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除了依法要求第三者返還相關財產之外,還可以援引以下法律規定進行救濟: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如果一方存在揮霍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請求分割財產;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存在上述行為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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