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每日動態 > 2024-02-06 21:10:14 來源:
近期高發!一天接診上百例“嚴重可致死”醫生提醒 發生了什么
【近期高發!一天接診上百例,“嚴重可致死”,醫生提醒】下面大家可以一起來看看具體是什么情況!
據四川成都市急救指揮中心數據顯示:年關將至,聚會增加,今年1月以來,成都120每日接到的有關酒精過量的呼救量約為80例,從1月29日開始,日均呼救量明顯上漲,已達120例左右。
01
聚會喊來“120”
每天有超百例酒精過量呼救
楊先生經營一家燒烤店,他告訴紅星新聞記者,1月27日晚11點左右,店里迎來了一批客人,就餐期間客人們情緒高漲,“喝了兩三個小時”,第二天凌晨兩點左右突然來了一輛救護車,說是其中有個女士“喝得喊不醒了。”后來他才知道,在就餐期間,這位女士喝白酒,“一直喝一直喝。”看無法叫醒她,同伴隨后便撥打了120急救電話。
記者了解到,年關將至,這樣的急救場景也在成都多地上演。成都市急救指揮中心表示,一般節假日聚會較多,群眾宴席喝酒導致的酒精過量呼救事件也會增加。
據中心統計數據顯示:今年1月以來,成都120每日接到的有關酒精過量的呼救量約為80例,從1月29日開始,日均呼救量明顯上漲,達120例左右。
其中,各節日呼救量攀升明顯,“元旦節158例、2月2日(北方小年夜)157例。”呼救高峰時段主要集中在每日的20:00~次日03:00,“其中22:00~23:00和00:00~01:00是兩個高峰”,呼救地多為飯店、酒樓、火鍋店、酒店、酒吧、KTV等場所,接診的男女患者比例約為4:1,年齡大都集中于20歲~50歲,“根據病歷,比較突出的幾個年齡是20歲、25歲、30歲、40歲。”
02
急診科醫生:
飲酒過量易導致嚴重并發癥甚至死亡
據成都市第二人民醫院急診科主治醫生江朋介紹,近來醫院接診的飲酒過量患者較多,“每天有好幾例,尤其集中在晚上。”送來之后,他們會查看病人的情況,如果是短期一次小劑量喝酒,只是出現嘔吐、頭暈等癥狀,醫生會給予對癥的補液、促醒治療,“一般不會遺留后遺癥。”但如果患者長期、過量喝酒,則可引起胃黏膜糜爛、胃潰瘍、急性胰腺炎等疾病,甚至出現急性消化道出血、膿毒癥等比較嚴重的并發癥。
江朋表示,雖說喝酒助興,但飲酒過量也會導致多種疾病。過量飲酒而導致死亡的案例也時而發生,他呼吁廣大市民適量飲酒。
問:飲酒過量會產生哪些并發癥?
江朋:急性酒精中毒癥狀包括情緒不穩定、知覺和記憶障礙、視力減退、平衡失調、頭暈、復視、語言含糊、昏迷不醒、感覺缺失、聽覺和觸覺減退、反射過度抑制等。過量飲酒還可能抑制人體的呼吸中樞,引起呼吸衰竭,危及生命。
急性上消化道出血:喝酒傷胃,過量飲酒后可能出現劇烈嘔吐,導致賁門撕裂,從而出現急性上消化道出血,嚴重者甚至危及生命。同時,當酒精進入人體達到一定劑量時,可能會導致胃黏膜缺血、缺氧直至壞死,甚至出現胃出血、胃穿孔。
急性胰腺炎:我國急性胰腺炎最常見的病因是膽源性疾病、高脂血癥、飲酒、暴飲暴食。而患有膽道疾病、高脂血癥的人群飲酒后更容易誘發急性胰腺炎。因為飲酒后會引起膽囊強烈收縮,小結石一旦被擠壓進膽道,可能會造成膽汁胰液的淤積、滯留,引發急性膽源性胰腺炎。
“斷片兒”:酒精是一種麻醉劑,能刺激大腦,它會關閉大腦的抑制功能,當大腦承受不住酒精刺激時,就會短暫休息。經常“斷片兒”,小腦會逐漸萎縮,出現記憶力下降,思維能力遲緩、肢體震顫等人體神經功能障礙表現。
橫紋肌溶解:過度飲酒者常常昏睡不醒,一旦肢體不活動,長時間受壓部位就可能出現肌肉的缺血壞死,甚至導致橫紋肌溶解。而當肢體解除壓迫時,肌肉溶解釋放出的肌紅蛋白會阻塞腎小管,常常導致急性腎功能衰竭。
窒息:喝酒時往往會進食許多食物,一旦醉酒后嘔吐物不慎進入氣管,可能造成吸入性肺炎,甚至出現窒息,從而導致呼吸、心跳驟停。
意外傷害:醉酒后也可能因神志不清出現自殘、跌倒、交通事故等傷害。
問:都說飲酒適度,那這個“度”在哪里?
江朋:《中國居民膳食指南(2022)》建議:兒童青少年、孕婦、哺乳期媽媽不應飲酒。正常人飲酒也要控制量,建議成年人1天的飲用酒精量不超過15克。而15克相當于一瓶450毫升的啤酒,150毫升左右的葡萄酒,38度白酒50毫升,52度白酒約30毫升。
問:什么情況下應及時送醫?
江朋:若發現飲酒者出現嗜睡、昏睡、呼吸微弱、脈搏較慢/快、異常興奮,或是在有測量條件的情況下發現血糖降低、血壓降低,就應及時呼叫120或是送至醫院。
值得注意的是,飲酒者出現頻繁而劇烈的嘔吐,甚至出現黑色、褐色或是鮮紅色的嘔吐物時一定要盡快送醫,同時也要防止在送醫過程中飲酒者因嘔吐物堵塞氣道而引起的窒息。
03
法律多一點
問:喝酒后死亡,共同飲酒人需承擔責任嗎?
四川一上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師:當明知對方不能飲酒或不愿飲酒的情況下,以語言或行為勸說或者刺激、催促對方喝酒,具有法定或先行行為引起的救助義務而沒履行時,那么相應勸酒行為將構成侵權。若因勸酒人的前述行為,導致被勸酒人人身或財產受到損害,勸酒人則需要根據過錯責任和程度對被勸酒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此外,共同飲酒人在某些情況下還可能因為作為或者不作為而承擔責任。比如,意識到潛在危險卻未及時提供幫助,如醉酒同伴跌倒后,其他共同飲酒人沒有提供必要救助,導致其重傷或是死亡,那么,共同飲酒人就有可能面臨相應責任。
也就是說,共同飲酒人特別是酒局組織者或積極參與者,沒有對同桌飲酒人盡到安全看護責任,“比如阻止其酒后駕車、未平安護送到家等”都將承擔相應責任,除非同桌人并未飲酒也沒有勸酒或起哄、附和等行為,“共同喝酒的,只要有勸酒行為,沒安全護送到家,看到駕車沒有勸阻,或是看到醉得很厲害沒送醫,都是要承擔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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