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每日動態 > 2024-01-22 00:11:34 來源:
7人利用工作便利盜竊單位財物均被判刑 發生了什么
【7人利用工作便利盜竊單位財物,均被判刑】下面大家可以一起來看看具體是什么情況!
利用工作便利,竟然將“黑手”伸向本單位內部實施盜竊。近日,經湖北省黃石市下陸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判處被告人楊某某、王某某、占某某犯盜竊罪,分別被判處三年至七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各并處罰金;判處被告人何某甲、陶某某、馬某某、林某某犯盜竊罪,均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各并處罰金;判處被告人何某乙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
1月21日,承辦檢察官介紹,被告人楊某某、王某某、占某某、何某甲、陶某某、馬某某、林某某等七人是某公司職工。2022年2月至2023年5月,楊某某等七人利用工作便利,趁單位內部設備檢修工藝改造之機,多次實施盜竊作案。盜竊該公司舊食堂金屬餐具、蒸爐、電纜線、空調等財物,后由楊某某用車偷運出單位,在黃石某金屬回收個體戶何某乙等處進行銷贓。何某乙明知楊某某等人銷贓的物品系盜竊所得,仍進行收購。
2023年5月7日,楊某某再次駕車運輸盜竊來的銅殘極準備運出單位時,被安保人員查獲。隨即,楊某某被扭送至公安機關。后王某某、占某某、何某甲、陶某某、馬某某、林某某、何某乙等相繼被警方抓獲或主動到案。到案后楊某某等八人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認罪認罰,并退繳全部贓款。
承辦檢察官介紹,本案中被告人楊某某等七人作為企業的職工,本應該是守護單位的財物安全,維護企業的利益,卻在個人貪念的驅動下,打起了單位內財物的“主意”,利用工作之便多次盜竊單位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被告人何某乙在明知楊某某等人送來的金屬餐具、電纜線、銅殘極等是贓物而予以收購,其行為已構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公訴機關對其八人的指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楊某某等人因貪婪以身試法,最終受到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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