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每日動態 > 2024-01-15 21:12:35 來源:
哈啰多款電動車不合格被罰18萬沒收違法所得 發生了什么
【哈啰多款電動車不合格被罰18萬,沒收違法所得】下面大家可以一起來看看具體是什么情況!
天眼查 App 顯示,近日,哈啰電動車關聯上海鈞哈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因委托生產的多款電動自行車被判定為不合格,違反產品質量法相關規定,被上海市閔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共計罰款 18.3 萬元,并沒收違法所得 2.3 萬余元。
公開資料顯示,上海鈞哈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8 年,是一家以從事科技推廣和應用服務業為主的企業,其大股東為上海鈞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而上海鈞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為江蘇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 100% 控股。
此前,上海鈞哈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就因為產品不符合相關標準以及宣傳用語不當等被罰。
據天眼查顯示,2023 年 1 月 30 日,哈啰電動車關聯公司上海鈞哈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因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標準的產品被監管局開出罰單。據了解,上海市閔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沒收違法所得約 1.48 萬元、罰款 36 萬余元,并責令其限期改正。公開信息顯示,2023 年 1 月 11 日,煙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了 2022 年第一批產品質量市級監督抽查結果公示公告,其中一款由上海鈞哈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生產,商標名為棒途的電動自行車,因鞍座長度不合格被予以公示。此不合格批次產品或為該次行政處罰書所提及的不合格產品。
此外,2022 年,該公司通過車行 ( 電動車經營部 ) 墻面、墻體燈箱以及店內銷售的電動車附帶使用說明書里宣傳 " 哈啰超 4 億粉絲推薦 " 等內容,將使用 " 哈啰出行 "APP 用戶人數認定為推薦人數,并在特定場合進行宣傳誤導購買哈啰電動車的消費者,使其誤認為哈啰電動車有超 4 億人購買、使用并推薦。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被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處以罰款 4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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