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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橙色預警!鄭州市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響應 發生了什么

    導讀 【橙色預警!鄭州市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響應】下面大家可以一起來看看具體是什么情況!根據省、市空氣質量預測預報及會商結果,1月11日起我...

    【橙色預警!鄭州市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響應】下面大家可以一起來看看具體是什么情況!

    根據省、市空氣質量預測預報及會商結果,1月11日起我市污染逐漸加重,按照河南省重污染天氣聯防聯控要求和《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鄭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通知》(鄭政辦〔2023〕43號),經研究決定將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調整為橙色預警,自2024年1月11日8時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響應,本輪預警預計1月15日解除,具體解除時間根據會商研判結果以正式通知為準。

    一、健康防護措施

    1.宣傳、文化廣電旅游部門負責督導、協調報社、廣播電視臺、電信運營企業等在重污染天氣區域發布以下健康防護警示:兒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腦血管、呼吸系統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內,確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護措施;一般人群減少戶外運動和室外作業時間,如不可避免,建議采取防護措施。

    2.教育部門負責督導已安裝空氣凈化裝置的幼兒園、中小學及時開啟空氣凈化裝置,組織中小學、幼兒園停止室外課程及活動。

    3.衛健部門負責督導醫療機構增設相關疾病門診、急診,增加醫護人員。

    二、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宣傳、文化廣電旅游部門負責督導、協調報社、廣播電視臺、電信運營企業等在重污染天氣區域發布以下建議信息:倡導公眾綠色消費,單位和公眾盡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涂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倡導公眾綠色出行,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出行,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倡導公眾綠色生活,減少能源消耗。

    三、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一)工業源減排措施

    1.根據鄭州市2023-2024年秋冬季工業企業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橙色預警要求,工業企業按照“一廠一策”實施停產或限產(工業企業減排措施按照1月5日下發的減排清單執行)。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2.嚴格督導相關企業落實季節性調控生產措施,督導燃煤發電企業加大優質煤使用比例。

    牽頭單位:市工信局

    責任單位: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3.電力部門配合做好企業用電調度。

    牽頭單位:國網鄭州供電公司

    責任單位: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4.加大燃煤發電企業監管力度,確保達標排放;增加對重點大氣污染源的執法檢查頻次,督促其大氣污染防治設施高效運轉,嚴格落實減排措施。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5.績效分級A級企業、引領性企業等自主減排企業,民生保障類企業及未納入管控的企業污染物排放量較預警前不得上升。應急響應期間處于停爐狀態的工業企業,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開爐。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二)揚塵源減排措施

    1.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業(包括停止建筑拆除、土石方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等作業,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停止室外噴涂、粉刷、切割、焊接等涉氣環節作業(經認定的應急搶險、一類民生工程、綠牌工地在達標情況下可正常組織施工,二類民生工程可進行除土石方作業外的其他工序作業)。

    牽頭單位:市控塵辦

    責任單位:市城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園林局、市水利局、市林業局,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2.礦山停止露天作業,停止開采、運輸、修復等產生揚塵的生產活動。

    牽頭單位:市資源規劃局

    責任單位: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3.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4.施工工地、工業企業露天堆放的散裝物料全部苫蓋,在非冰凍期內增加灑水頻次。

    牽頭單位:市城建局、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5.對城區主次干道、城鄉結合部道路、重要國道省道市道縣道在日常道路保潔頻次的基礎上,在空氣濕度小于50%且氣溫高于5℃時,增加吸塵、清掃、灑水、噴霧等防治揚塵作業2次;在空氣濕度大于50%或氣溫低于5℃時,停止灑水、噴霧、濕掃作業。

    牽頭單位: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

    責任單位: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三)移動源減排措施

    1.全市停止建筑清運(建筑垃圾、渣土)、水泥混凝土、瀝青混凝土、砂石運輸,市區四環內停止建筑物料、裝飾建材物料、散裝水泥運輸(以上運輸車輛使用純電動、氫能源的除外);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停止辦理以上車輛電子通行證并進行鎖定。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城建局

    責任單位: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2.重點行業電力、煤炭、鑄造、建材、有色等企業優先使用鐵路、管道運輸,其余部分使用新能源或國六車輛運輸。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發展改革委,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3.國四柴油貨車禁止駛入北四環路(大河路,不含本路)以南、東四環路(含本路)以西、南四環路(含本路)以北、西四環路(含本路)以東區域內(區域內連霍高速不限行)。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建局

    責任單位: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4.全市禁止使用不滿足Ⅲ類限值要求和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允許作業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應與市管理平臺聯網并粘貼環保標識。施工工地內開挖土石方的挖掘機等非道路移動機械停止使用(經認定可以施工的工地除外)。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城建局、市工信局、市物流口岸局,市市場發展中心,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5.加大公交、地鐵運力保障,評估客流變化,適時調整運營計劃,保障市民綠色出行。

    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

    責任單位: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四)面源減排措施

    1.加強督導巡查,禁止焚燒農作物秸稈。

    牽頭單位:市農委

    責任單位: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2.禁止垃圾焚燒,加大對餐飲單位的檢查頻次,確保油煙凈化設施正常運行。

    牽頭單位:市城管局

    責任單位: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3.禁止燃煤散燒,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嚴禁“禁煤區”內出現散煤復燒現象。

    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4.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牽頭單位:市應急局、市公安局

    責任單位: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5.根據氣象條件采取可行的氣象干預措施。

    責任單位:市氣象局

    以上就是關于【橙色預警!鄭州市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響應】的相關消息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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