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每日動態 > 2023-12-26 15:10:26 來源:

    女子酒店里踩空摔癱瘓酒店被判承擔7成責任獲賠119萬 發生了什么

    導讀 【女子酒店里踩空摔癱瘓,酒店被判承擔7成責任,獲賠119萬】下面大家可以一起來看看具體是什么情況!今天,記者獲悉,最近,常州金壇的馮女...

    【女子酒店里踩空摔癱瘓,酒店被判承擔7成責任,獲賠119萬】下面大家可以一起來看看具體是什么情況!

    今天,記者獲悉,最近,常州金壇的馮女士到酒店入住參加活動,晚飯后,她出門散步的過程中,不慎踩空,跌落地下樓梯,造成頸椎以下癱瘓,構成二級傷殘,事后,馮女士將酒店起訴至法院要求賠償,法院會如何認定呢?

    常州市金壇區人民法院薛埠法庭庭長莘祥介紹:“馮女士沿酒店會議室的墻邊走路,沒有路燈,墻邊的臺階高出草坪地面38厘米,臺階下是深達接近340厘米的地下樓梯,原告在行走的過程中,一腳踩空,跌下樓梯,導致頸椎以下癱瘓,構成二級殘疾。”

    馮女士受傷后,被送至多家醫院治療,住院71天。事后,馮女士將酒店起訴至法院,要求對方賠償200多萬元。常州市金壇區人民法院薛埠法庭庭長莘祥說:“法院審理后認為,當時事故發生時,原告沿著墻邊行走的石板路,沒有燈光,也沒有晚間行走的警示標志,更加沒有欄桿,被告酒店作為經營場所的經營者,其經營場所具有很大的安全隱患,而且該安全隱患與原告的跌倒受傷有直接的因果關系。”

    民法典規定:賓館、商場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常州市金壇區人民法院薛埠法庭庭長莘祥說:“該酒店應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而原告晚間行走時,尤其在沒有路燈的情況下,應該謹慎安全行走,但是其沒有盡到謹慎安全的義務,對事故的發生也有一定的過錯,原告承擔次要責任。”

    法院綜合認定:被告酒店承擔70%的責任,原告馮女士承擔30%的責任。常州市金壇區人民法院薛埠法庭庭長莘祥說:“原告的總損失達到170余萬元,我們根據70%的責任折算,被告應該給出119萬的賠償。”

    以上就是關于【女子酒店里踩空摔癱瘓,酒店被判承擔7成責任,獲賠119萬】的相關消息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 成人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