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每日動態 > 2023-12-22 12:11:00 來源:
男子被天降老干媽瓶砸破頭縫7針:“我該找誰賠?” 發生了什么
【男子被天降老干媽瓶砸破頭縫7針:“我該找誰賠?”】下面大家可以一起來看看具體是什么情況!
12月21日,長沙彭先生爆料:3個月前,他在小區被高處拋下的一個老干媽瓶子砸中頭部,造成腦震蕩和頭皮破裂,縫了7針。事后他一直在尋找肇事者,至今未找到。
彭先生也找了物業,對方解釋此事屬于高空拋物,非高空墜物,物業不擔責。但考慮到他經濟條件不太好,報銷了他部分醫藥費。
目前警方正在進行調查尋找肇事者,彭先生很無奈:如果找不到誰扔的,我該找誰賠?
天降老干媽瓶砸中頭部,男子暈倒失去意識
12月21日,60歲的彭先生告訴瀟湘晨報記者,他住在長沙誠興園小區。今年9月19日上午,他走過小區10棟下面一條路時,被高處掉下的一個玻璃瓶砸中頭頂,“當時就暈倒了,失去了意識”。周邊居民發現后,立即報警送醫。大家發現,砸到人是一個老干媽玻璃瓶,瓶中還殘留著一點點豆豉。瓶子落地處,距離10棟墻角大概有7米。
彭先生當時被砸破了頭,鮮血直流。經醫院檢查,診斷為腦震蕩和頭皮破裂,縫了7針。住院治療20多天,醫藥費花了近8000元。出院后,彭先生開始尋找肇事者,“距離樓體那么遠,這肯定是人為的,別人吃完了把瓶子丟出來”。
彭先生也找到了物業尋求幫助。物業告訴他,已經報警處理,警方已經取走了瓶子進行指紋提取,他們會協助警方進行調查。彭先生問物業,此事他們是否也要擔責?對方解釋,這屬于高空拋物,物業不擔責。但考慮到彭先生經濟條件不太好,聯系了保險公司,報銷了他5000余元的醫藥費。
該小區物業湯經理告訴記者,由瓶子落處離樓棟墻角約7米來看,屬于有人高空拋物,非高空墜物,“這種情況有肇事者,侵權人不是物業公司,物業沒有管理責任,但還是盡力為彭先生做了一些事”。湯先生表示,事發前,他們曾多次向居民宣傳高空拋物危害,可惜還是沒能避免事故發生。事發后,也在積極配合調查,加強宣傳。
“事情已經過了3個月了,還沒找到肇事者。”彭先生表示,他向警方詢問調查進展,回復是瓶子上有油,指紋提取有困難,正在進一步辦理。“希望能盡快找到,讓他接受懲罰,進行賠償。”彭先生說。
高空拋物和高空墜物有何區別?律師解讀
彭先生表示,對于物業所說的“此事屬于高空拋物,非高空墜物”,他一直不是很理解,兩者有何不同,責任方有何區別呢?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的姚志斗律師表示,高空拋物指的是人故意地將物品從高處扔下,如有人故意將磚頭從樓上拋下;而高空墜物是指物品意外從高處掉落,如寵物碰掉窗臺花盆,致使花盆墜落。判定依據為:是否存在故意行為。如果可以證明是有人故意將物品從高處扔下來,那么可以認定為高空拋物。
關于兩者責任方的區別,姚志斗表示,高空拋物:能夠查明責任人的,其要承擔侵權責任;如果情節嚴重,還可能構成“高空拋物罪”,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如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等,按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高空墜物:因為客觀原因導致高空墜物,如寵物不慎將花盆撞倒,導致花盆從窗臺向外墜落,又或者是樓外墻上瓷磚脫落。這種情況戶主應承擔侵權責任,物業等建筑物的管理人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事發3個月了,彭先生依然未找到肇事者。這種情況下,如果屬于人為高空拋物又找不到肇事者,能否起訴全樓?“可以的。”姚志斗表示,無論是高空拋物還是高空墜物,若無法查明責任人,除了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此事中,肇事者將面臨哪些處罰?彭先生可以向他索要哪些賠償?姚志斗表示,肇事者若構成高空拋物,除了要承擔民事責任外,還可能承擔刑事責任或行政責任。彭先生可以向肇事者索要支付醫藥費、交通費、護理費、精神損害撫慰金、鑒定費等相關損失。
此事中,肇事者可能擔心法律制裁,而不愿主動承認。這種情況下,其可以協商處理嗎?如果協商好了,其還要被法律處罰嗎?姚志斗表示,在這種情況下,肇事者可以和彭先生協商處理,并達成賠償協議。如果協商成功,雙方可以簽署協議并進行賠償。但協商處理并不意味著肇事者可以免于法律處罰,如果其行為構成犯罪,仍然要根據法律規定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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