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每日動態 > 2023-11-22 18:11:36 來源:
路邊的汽車總有人進進出出竟是洗白贓款的移動“水房” 發生了什么
【路邊的汽車總有人進進出出,竟是洗白贓款的移動“水房”】下面大家可以一起來看看具體是什么情況!
一輛停在路邊的小汽車總是有人進進出出,一查才發現,這輛車竟是為詐騙分子洗白贓款的移動“水房”(用于接收、轉移、拆分上游犯罪分子詐騙所得贓款的場所)。近日,經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主犯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判處李某等4人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至一年四個月不等,緩刑二年二個月至一年六個月不等,各并處罰金。
今年5月,一輛停在路邊、周圍經常人來人往的汽車引起了民警注意。在遠處觀察了一段時間過后,巡邏民警上前核查,發現車內共有5人,其中一人正在使用銀行卡進行轉賬,并查獲了多部手機和銀行卡。
經過進一步偵查,警方發現這是一個以王某為首的4人犯罪團伙,他們擔心固定的“工作室”容易被查獲,便打起“游擊戰”,將能夠移動的車輛作為洗白詐騙錢款的移動“水房”,專門用于接收、轉移、拆分上游犯罪分子詐騙所得的贓款。
該團伙分工明確,由王某負責聯系“生意”,方某負責開車,毛某負責操作轉賬,馬某則負責接送向他們提供銀行卡的“卡農”。車上的另一個人李某則是“卡農”,她將本人銀行卡提供給王某等人用于接收詐騙所得的錢款,而后再通過取現、轉賬等方式迅速將錢款轉移。
據李某所述,她是通過中間人余某得知的這種“賺錢”方法,“余某告訴我可以通過借卡賺錢,借一張銀行卡就可以得到300元”。聽聞這么輕松就能賺到錢,李某欣然同意。在約定好的日子,李某按照指示等在路邊,隨后便被一輛車接上。上車后,李某發現車里已經坐了4個人,且每人都戴著帽子和口罩,她被夾坐在車輛后排的中間座位。車在市區轉了一圈后,停靠在路邊,隨后李某便被要求交出銀行卡和手機,由王某等人拿著她的手機、銀行卡開始操作轉賬。其間,王某等人還讓李某下車去附近的銀行取現,并在李某取現時派人跟隨。沒過多久,一車人就被民警抓獲。中間人余某仍在進一步抓捕中。
今年9月4日,公安機關將王某等5人移送至海曙區檢察院審查起訴。經審查,承辦檢察官認為王某、方某、毛某、馬某明知資金來路不正,仍組織團隊利用他人銀行卡通過轉賬、取現等方式轉移資金,其行為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而李某作為銀行卡持有人,也在明知對方流轉的資金來路不正的情況下,仍提供自己的銀行卡賬戶用于流轉資金,并操作轉賬、取現,其行為同樣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今年9月,海曙區檢察院以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對王某等人提起公訴,法院審理后于近日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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