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每日動態 > 2023-11-21 15:11:30 來源:

    法官分析107起“狗傷人”案件發現了一個重要原因 發生了什么

    導讀 【法官分析107起“狗傷人”案件,發現了一個重要原因】下面大家可以一起來看看具體是什么情況!前不久,四川一女童在小區遭烈犬撲倒撕咬,...

    【法官分析107起“狗傷人”案件,發現了一個重要原因】下面大家可以一起來看看具體是什么情況!

    前不久,四川一女童在小區遭烈犬撲倒撕咬,她的狀況牽動著大家的心,對狗主人的譴責之聲也愈發強烈。

    對此,上海浦東法院南匯新城法庭法官李尚偉表示,2020年至今,上海浦東法院共受理飼養動物損害責任糾紛107件,都是“狗傷人”案件。案件顯示,兒童和老年人自我保護能力弱,容易成為動物的攻擊目標。在浦東法院審理的一起案件中,6歲女童被狗咬傷后,患上了睡驚癥,多次治療并接受心理輔導才漸漸好轉。

    不牽繩、不戴嘴套,是損害發生的主要原因。根據《上海養犬管理條例》,攜帶犬只出門應當掛牌、束牽引帶等,而在實際案件中,大部分人都未能做到。一女子就被“散養”犬只咬傷,注射狂犬疫苗后發現懷孕,最終無奈流產,令人扼腕。

    同時,由于犬只極易逃竄,被侵權人通常會選擇先就醫再報警,導致現場被破壞,無法及時固定證據。對于無主流浪狗,管理尚未形成合力,維權難度較大。

    法院在審理飼養動物損害責任糾紛時,通常采用無過錯責任為一般歸責原則,即不論飼養人、管理人是否有過錯,只要造成損害的,都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除非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可減輕或免除責任。需要注意的是,禁止飼養的烈性犬一旦造成他人損害,即應擔責。

    從刑事角度出發,如果飼養人因疏忽大意導致寵物傷人,造成他人重傷或死亡的,則可能構成過失致人重傷或死亡罪,要承擔刑事責任。

    在此,法院提醒各位養寵人:愛犬是權利,文明養犬是義務。在享有飼養寵物權利的同時,一定要牢記不侵犯他人,一個嘴套、一條牽引繩,就能阻止寵物驚擾他人,也能避開他人惡意逗弄,實現對寵物和人的雙向保護。同時,不養寵的“路人”也要注意,路遇“萌寵”,切勿實施挑逗、追趕、激怒等危險性行為,要做人寵和諧共處的維護者。

    以上就是關于【法官分析107起“狗傷人”案件,發現了一個重要原因】的相關消息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 成人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