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每日動態 > 2023-11-15 15:09:53 來源:

    1個代言人8個姓還是4家企業董事長?短視頻廣告亂象調查 發生了什么

    導讀 【1個代言人8個姓,還是4家企業董事長?短視頻廣告亂象調查】下面大家可以一起來看看具體是什么情況!還記得前幾年電視廣告里的劉洪斌、曹...

    【1個代言人8個姓,還是4家企業董事長?短視頻廣告亂象調查】下面大家可以一起來看看具體是什么情況!

    還記得前幾年

    電視廣告里的

    劉洪斌、曹清華、王志今等“神醫”嗎

    各種各樣頭銜

    被包裝成各個醫學領域的專家

    如今

    在視頻廣告里也出現這么一個人

    一會是陳總、屈總、王總

    一會又成了向總、姚總、徐總、區董

    還身兼多款產品的“董事長”

    這位神奇的“變姓”老總

    究竟姓啥?

    這些產品到底是什么?

    11月中旬

    《中國消費者報》對此進行調查

    祛斑霜產品代言人

    至少有8個“姓”

    近日,一款名為“泊蝶膚研美白祛斑霜”的產品廣告出現在多家視頻平臺上。《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對比發現:

    同一化妝品營銷賬號

    同款產品廣告

    同一個廣告代言人

    居然有多個姓氏和身份

    該賬號的一條視頻廣告中

    一名身穿西裝的男性標稱“泊蝶董事長屈總”,畫外音宣稱“沒有防偽碼的都不是泊蝶膚研美白祛斑霜官方產品”。

    該賬號另一個視頻廣告中

    這名男性身穿對襟中式服裝,標稱是“膚研淡斑顧問”。

    在第3個視頻中

    這名男性又標稱“泊蝶膚研董事長李總”,宣稱該產品是“專抹臉上的祛斑神器”“25年老品牌了”。

    第4個視頻中

    這名男性又變成“泊蝶董事長陳總”,宣稱“想要美白淡斑事半功倍,這條視頻一定要看完”。

    ▲同人卻不同姓氏的泊蝶膚研董事長。

    此外

    《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還調查發現

    不同賬號的視頻廣告中

    這名廣告代言人

    又有新的姓氏和身份

    賬號:蘇西國際高端

    【代言人標稱】泊蝶膚研品牌企業家、泊蝶向總

    【廣告宣傳】“要將泊蝶美白祛斑霜的價格打下來了!”

    在該賬號另外一個視頻廣告:

    【代言人標稱】泊蝶董事長區總

    【廣告宣傳】“淡化斑點真的很簡單,請相信泊蝶,請相信國貨”

    賬號:許老師說淡斑

    【代言人標稱】泊蝶膚研品牌創始人徐總70歲

    【廣告宣傳】“淡化斑點 改善膚色 選它”

    賬號:董廠長專注淡斑

    【代言人標稱】泊蝶膚研品牌創始人王總

    【廣告宣傳】“長斑的人這次不能再錯過的淡斑霜”

    賬號:護膚中心金院長

    【代言人標稱】泊蝶膚研創始人姚總

    【廣告宣傳】“憑良心說 安心淡斑”

    至此梳理發現

    此人至少已擁有

    陳、屈、王、向、姚、徐、區、李

    8個姓了

    不僅姓氏能換

    還能身兼四家祛斑產品董事長

    繼續深入調查發現

    為膚研美白祛斑霜產品

    代言的這名男性

    竟然同時為三家

    競爭產品進行宣傳推廣

    賬號:護膚專家林老師

    【代言人標稱】珍維絲董事長陳總

    【廣告宣傳】“只有點視頻下方的鏈接才能買到官方正品的珍維絲美白祛斑霜”

    記者調查

    廣告標稱這款產品批號為國妝特字G20130358。經查詢,該產品注冊人和生產企業均為廣州珍維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實際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均為吳某泉。

    在該賬號另外一個視頻廣告:

    【代言人標稱】377董事長李總

    【廣告宣傳】“價格直降 今天呢跌破歷史價格”

    記者調查

    這款產品批號為國妝特字G20212727,經查詢,該產品實際名稱為“CKCU美白祛斑霜”,注冊人為廣州雨琪生物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委托境內生產企業為廣東愛麗絲化妝品有限公司。

    廣州雨琪生物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均是王某會,占股50%,葉某清占股50%。上述企業實際控制人姓氏均與視頻廣告不符。

    ▲同一人身兼四家祛斑產品企業董事長或專家。

    賬號:祛斑研究院

    【代言產品】以祛斑專家身份代言——澳芙雪煥彩臻雪美白祛斑霜

    【廣告宣傳】“男女通用 專業淡斑”

    記者調查

    該款產品批號為國妝特字G20211559。經查詢,該產品注冊人為傲雪(廣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實際控制人、執行董事、經理均為李某,占股90%,監事劉某占股10%。

    此外

    11月13日

    《中國消費者報》記者發現

    “泊蝶膚研美白祛斑霜”廣告代言人換了

    但都標稱為“董事長”

    賬號:明星護膚配方師

    【代言人標稱】一位30歲左右的男子標稱“泊蝶董事長李總”

    【廣告宣傳】“斑斑點點的女人看著它 作為20年的老國貨”

    另一個視頻廣告中,聲稱泊蝶董事長親自下廠決定讓利,這名出鏡的董事長模樣與上一個視頻又不同。

    在賬號名為“許老師說淡斑”的視頻廣告中,又新冒出一個中年的泊蝶董事長,標稱“泊蝶祛斑霜董事長黃總”,這樣算下來,“泊蝶膚研美白祛斑霜”至少已有4個長相不同、姓氏不同的董事長。

    ▲同一時段,老、中、青三代4名”泊蝶董事長“詭異同框。

    “膚研美白祛斑霜”

    商標“泊蝶”涉嫌“一號多用”

    《中國消費者報》記者注意到,上述視頻廣告中均標稱“泊蝶膚研美白祛斑霜”批號為國妝特字G20191511。通過“化妝品監管”APP查詢發現,該批號產品真實名稱實為“膚研美白祛斑霜”,注冊人為為“廣州市愛蓮化妝品有限公司”,屬自行生產。

    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這家公司執行董事、經理、監事分別為夏某花、曾某春、劉某鋒,查看股權,夏某花占股80%,是“大股東、實際控制人、最終受益人”,監事劉某鋒占股20%,曾某春不占股,但卻是法定代表人、公司經理。上述3人姓氏與視頻廣告代言人中標稱的“董事長”姓氏均不相符合。

    而查詢廣州市愛蓮化妝品有限公司發現,該公司名下并未注冊“泊蝶”商標,目前日化用品類“泊蝶”商標所有權人是清遠歐博化妝品有限公司。

    《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從福建省藥監局化妝品監管處獲悉,按照《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規定,在產品標簽上標注產品注冊備案信息以外的其他名稱或商標,導致消費者對化妝品生產者和責任主體產生誤解,屬于應當禁止的標簽標注行為。因此,“膚研美白祛斑霜”產品上標注非本企業的商標“泊蝶”的行為屬于“一號多用”違規行為。

    ▲“泊蝶”商標(日化用品類)所有權人為清遠歐博化妝品有限公司。

    記者撥打廣州市愛蓮化妝品有限公司、清遠歐博化妝品有限公司兩家企業工商登記所留電話及手機,均無人應答。向兩家公司郵箱發去有關該公司董事長信息的查詢函,目前也未得到回復。通過上述各化妝品營銷賬號詢問有關視頻中“董事長”信息,均未得到回復。

    廣告虛構品牌創始人、企業主

    涉嫌欺騙消費者

    11月14日,福建嘉禾嘉律師事務所合伙律師黃舟雄接受《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首先,上述視頻廣告中出現男性如果不是化妝品的注冊人、備案人,他就不是廣告主的角色,而是廣告代言人的角色。根據《廣告法》規定,廣告代言人是以自己的名義或形象對商品、服務作推薦、證明。如果虛構品牌創始人、企業主等身份發布廣告,則涉嫌欺騙消費者。

    其次,根據《廣告法》規定,廣告代言人不得為其未使用過的商品或接受過的服務作推薦、證明。如果沒有雀斑或沒有使用過該產品就代言,則違反《廣告法》。

    再次,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43條規定,化妝品廣告的內容應當真實、合法。化妝品廣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產品具有醫療作用,不得含有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

    提醒消費者

    “特”證不等于“特效”

    1.許多美白祛斑產品都宣稱持有“特”證,但“特”證不等于“特效”。

    2.上述美白祛斑產品注冊證上均有備注:“國家藥監局未組織對本產品所稱功效進行審核,本批件不作為對產品所稱功效的認可”。因此,在選擇美白祛斑產品時,一定要擺脫“速效美白”的心理,通過正規渠道查看產品是否經過注冊或備案,并與實物標簽進行核對。

    3.安全第一,不要購買涉嫌違規宣傳、違法添加激素的“神效”化妝品。

    1.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170022

    2.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10 - 88315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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