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每日動態 > 2023-11-11 09:10:10 來源:
低價營銷背后套路滿滿!“雙十一”低價商品不應低質低效 發生了什么
【低價營銷背后套路滿滿!“雙十一”低價商品不應低質低效】下面大家可以一起來看看具體是什么情況!
因為“雙十一”大促,9.9元包郵就能買到原價40多元的商品?來自浙江麗水的消費者陳如的網購經歷給出了否定答案。
前不久,陳如在某電商平臺看到平時售價40多元的凡士林身體乳因為“雙十一”活動只賣9.9元,還包郵,便立刻下單付款,還把這款商品分享給多位閨蜜。但這兩天她收到貨后發現很“蹊蹺”——商品展示頁面用的是凡士林品牌圖片,實物粉色瓶子上卻印著“×芝琳”三個字。她立刻做了退單處理。
陳如的經歷并非個案。今年“雙十一”,各大電商平臺、直播間紛紛宣布“血拼”低價,但《法治日報》記者調查發現,低價營銷的背后套路滿滿,有的玩文字游戲,存在虛假宣傳,有的以次充好,還有的低價等于低效,商品遲遲不到貨。
受訪專家認為,“雙十一”需要降價保質“雙到位”,市場監管等部門應加大對違法違規銷售行為的查處力度,對多次違規者亮“紅牌”。
新電腦上多處劃痕
新皮包上布滿褶皺
“‘雙十一’在某電商平臺自營店購買一臺筆記本電腦,可到手發現,電腦表面居然有多處劃痕,還有明顯的磕碰痕跡。”想趁著“雙十一”疊加優惠券后“低價”入手心儀產品的浙江杭州市民張勇感嘆,“難道真的便宜沒好貨?”
同樣有著“低價=低質?”困惑的消費者不在少數。
北京市民王月的遭遇更加曲折,先后退貨三回,才終于在享受優惠的同時買到了目標商品。
“嚴重懷疑一開始發貨的是次品。”自從11月2日收到在某電商平臺購買的皮包,王月形容自己一直處于“暴怒”狀態。
“幸好我拍了開箱視頻,皮包的瑕疵太過明顯了,上面布滿大量明顯不合常理的褶皺和紋路,皮包上印制的圖案也不清晰。花正品的錢,即使是優惠價,也不能發這樣的殘次品啊,這包讓人怎么背出去呀。”王月很憤怒。
她決定退貨,立即聯系客服,但對方當時給出的回應是:“您提供的皮包圖片是正常的,可以放心使用。”
王月退而求其次要求換貨,但再次被拒絕,客服這次給出的理由是:目前已經沒有多余貨品了。
最終在王月的反復交涉之下,客服提出以“只能寫‘七天無理由退換貨’,不能寫是商品質量問題”為條件答應了退貨。
為了能在“雙十一”優惠期間買到皮包的王月,又轉戰了其他電商平臺,但同樣遭遇了購物“滑鐵盧”:第二次買的皮包,可能是被長期擠壓的緣故,導致包體有點變形;第三次買的皮包,上面的銅牌處有塊污漬,怎么也去不掉。
“我高度懷疑這些可能是別人退換貨的商品或積壓的庫存,在‘雙十一’大促期間發了出來。要不然,我的‘中獎率’也太高了。”王月說。
她隨后開始了第四次購物經歷,這次終于買到了心儀的沒有質量問題的商品,但“曲折”的購物過程讓她直言“太累了”。
類似的“倒霉”經歷不止王月一人遭遇。
今年“雙十一”期間,來自天津的劉華以優惠價買到一雙左右腳不對稱的運動鞋,“鞋子后面的品牌裝飾條都印得不一樣,特別明顯,鞋子上還有線頭”。
劉華找店家客服反饋,對方提供了兩種處理方案:一是如果商品不影響使用,為減少換貨等待時間,她可以申請補償30元然后將商品留下;二是由劉華承擔運費后辦理退貨或換貨。
劉華堅持要退貨,但客服稱因為這雙鞋屬于預售支付定金方式購買的,退貨意味著定金也要退,所以不能通過電商平臺進行免運費退貨,要她自己寄回來,商家收到貨之后,再補給她快遞費。
然而,當劉華郵寄退貨后再次聯系客服時,客服又換了說辭,稱“因為沒有通過平臺退貨所以無法進行后續的快遞費補償”。在她看來,自己不僅倒霉而且還“啞巴吃了黃連”。
除了購買商品遇到以次充好問題外,一些贈品的質量也堪憂。
作為資深“剁手黨”,北京白領李月因購物經驗豐富,是一個500人社交購物群的群主。她告訴記者,促銷期間,贈品出現質量問題是很常見的事情,“消費者覺得‘雙十一’購物有很多贈品是占了便宜,而很多時候贈品是臨期商品”。
“比如‘雙十一’期間購買護膚品,贈品就是商家所謂的一大讓利點,尤其是在一些直播間,主播會反復強調贈品的價值來證明商家的優惠力度,但很多消費者拿到手后發現,不少贈品保質期不足6個月,甚至只有一兩個月。”李月介紹說,而且這些臨期商品在線下店鋪或電商平臺上就能以很便宜的價格買到。
張勇不僅對購買的筆記本電腦“槽點多多”,對附贈的一個小音箱也很不滿意,因為它無法正常開機使用。他聯系客服,對方表示,筆記本可以享受正常保修、退換貨服務,但是贈品卻不能享受相關服務,比如因質量問題7天包退、15天包換、1年保修等。
商品參加促銷活動
下了單卻暫時沒貨
這個“雙十一”,還有不少消費者被預售“背刺”了。
“現在有些商品的預售時間怎么這么長,30天預售、50天預售現象大量存在。”“雙十一”期間,北京市民肖紅準備入手一款價格優惠號稱“最低價”的羊毛大衣,發現現在下單竟然要到12月上旬才能發貨。
肖紅說,自己之前遇到過類似情況,即商品預售時間比較長,而且最后還可能發不了貨。無奈之下,肖紅經過考慮放棄購買這件大衣。她對商家為什么設置這么長時間的商品預售期很疑惑,還特意咨詢了客服,但客服也解釋不清楚。
除了這種預售,還有另一番意義的“預售”也十分“折磨”消費者——電商平臺在“雙十一”正式開始前設置預售期,也就是在11月11日開賣日之前,設置了為期20天左右的商品預售期。
有過多年零售行業從業經驗的航越認為,從商家方面說,預售模式的確可以緩解庫存壓力。預售機制是品牌方和平臺的雙向需求,平臺希望留住消費者的在線時長和打開頻次,從而促成更多銷量;品牌方則希望能提升運營效率、提高庫存周轉和物流周轉率,降低運營成本。
雖然不乏消費者從大促預售模式得到了更大的實惠,但這些年,對預售的抱怨之聲不絕于耳。
上海市民周雨在今年10月底急需一套瑜伽訓練裝備。因為正好趕上“雙十一”預售期開啟,她在各大健身平臺做了一圈功課、再三比較后,終于決定買哪款裝備,結果打開某電商平臺發現,這套裝備在預售。
客服稱付定金可以優先鎖定庫存商品。 “這意味著,商家備貨壓力轉嫁到了消費者身上。”周雨無奈地說。最后,鑒于這套裝備屬于剛需,她在多個電商平臺對比之后還是選擇了參與這款商品的預售。
10月31日晚,在這款商品最后付清尾款的時間節點,“不擅數學”的周雨以810元的價格下了單,“客服當時還說‘大促購買的客戶較多,庫存有限’”。但到了11月5日,周雨看到這套裝備還能拍,價格也沒變。“那么,我參與預售的意義是什么?就為了緩解商家的庫存壓力?”
除了超長預售期“折磨”消費者外,購買商品卻遲遲等不來發貨也是一大問題。
北京市民李芳10月31日晚上付款購買一款炒菜鍋,但直到過了商家承諾的發貨日期,也沒有收到炒菜鍋。
她問商家客服何時發貨,客服的回復則顯得有些敷衍——“已經為您催促優先發貨了”“很抱歉帶來不好的購物體驗”。李芳反復詢問到底什么時間發貨,對方則回答稱,“目前沒有明確的發貨時間安排”。
“因為商家拖得時間太長,我已經錯過了其他商家類似產品的優惠,現在只能等了。”李芳很無奈。
在社交平臺,消費者的類似吐槽不在少數。有的消費者遇到商家承諾48小時發貨,但是7天過去了商家依舊沒有發貨。有的消費者表示,客服第一次承諾11月5日前發貨,到期后又承諾11月16日前發貨。
網友@你的臭寶貝W 在某電商平臺上購買了衛衣套裝,商品標注“預售15天”,但超過預售時間5天后,商品還沒有發貨。該網友向客服詢問發貨時間,客服表示會催促倉庫出貨,但還要再等一周左右。“本來就很討厭預售,現在告訴我還要再等一周左右,那我之前白等了20天。”網友氣憤地說道。
廣東珠海市民黃敏準備在“雙十一”期間購入一款雨傘,但兩次“栽坑”。“我看到自己喜歡的這款雨傘參加‘雙十一’促銷活動,于是火速下單,沒想到第二天客服主動聯系我說‘這款雨傘停產了,沒有貨,而且也沒有參與活動’。我又在第二家店鋪下單成功,商家卻告訴我‘暫時沒貨’。”
對此,黃敏滿臉疑問:“剛剛還在打折促銷,一眨眼就沒貨了嗎?”
還有消費者在社交平臺上發文稱遇到快遞物流停留不動的情況,比如快遞在一個地點停留了3天甚至6天都沒有動,“心心念念等了很久的快遞,沒想到在路上一動不動,停了好幾天”。
根據某電商平臺規則,訂單按“發貨”標準顯示“已攬收/攬件”等信息后24小時內無任何物流更新記錄的,就被視為虛假發貨。
忘付尾款訂單沒了
花樣變多規則復雜
一旦有消費者因為工作忙碌等情況忘記付尾款,預售體驗就更糟糕了。
北京市民趙曦就是如此。
“在一家電商平臺,某品牌自營官方旗艦店預售一款氣墊粉底液,我付了100元定金,但后來因為忙忘了這件事,結果錯過了尾款支付時間,導致這個訂單直接被刪除。”趙曦回憶道。
“我先是問客服能不能再開通尾款支付,被拒絕。我又跟對方協商退還定金,但對方把預售規則發給我看,說‘定金退不了’。我又問能否以發放優惠券的方式減少我的損失,還是被拒絕。”趙曦說,“客服稱‘系統會自動推送催付短信’,我找到這條短信,上面并未注明訂單會被直接刪掉。”
在趙曦表示將進行投訴后,客服又稱“定金是可以退的”,并操作將趙曦的100元定金做了退款處理。
11月9日,趙曦再次找到這款產品,發現在售價格和預售價格一模一樣。
在社交平臺關于“忘了付尾款定金怎么退”的帖子隨處可見。
“正常來講,如果對預售商品反悔,必須先付完尾款,然后申請退貨,這樣的話,定金就能隨著全款一起退回了。”一位商家表示,但如果忘記付尾款,之前付的定金就相當于打水漂了。
對此,有從事消費者維權的律師向記者解釋稱,“預售定金不可以退”。根據法律規定,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相反,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也就是說,無論債務人是否履行債務,定金都是不退的。當然,如果當事人有證據證明合同無效的,可以主張對方返還定金。
“消費者在預售方面的體驗感越來越差。”零售電商行業專家、百聯咨詢創始人莊帥直言,預售的花樣變多了,規則也變得更復雜,這讓很多消費者無所適從。
對此,不少消費者稱,預售在一定程度上破壞了傳統的“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消費準則,往往使消費者的權益難以得到有效維護。
在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看來,商家開展各種促銷活動無可非議,但所有促銷活動必須依據一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的促銷規則,不能通過“格式條款”方式減輕或免除自身責任、限制消費者權利、加重消費者責任。
“商家也有責任、有義務將交易規則、商品信息等與消費者有重要利害關系的信息以顯著的方式提醒消費者注意,要將促銷的規則和商品信息真實、全面、準確地告知消費者,讓消費者在充分知情的情況下自主選擇。”陳音江說,如果確實存在消費者權益受到損害的情況,平臺應該妥善處理消費者的合理訴求,暢通消費者維權渠道。
陳音江強調,玩“文字游戲”以誤導消費者的方式可能會獲得一定經濟利益,但從長遠來看,無法讓消費者獲得良好的消費體驗,對經營者發展產生負面影響。同時,煩瑣的疊加促銷規則可能侵犯消費者知情權。
莊帥也建議,商家在大促的安排上,可以根據預售的情況,在生產和物流的安排上設置得更加合理和科學。
還有業內人士建議,應設立更為合理的預售規則,加強對商家的監管,確保商品預售能夠真正帶給消費者便利和優惠,而不是成為商家的營銷噱頭。同時,引導和規范消費者的消費行為,提高消費者的理性消費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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