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生活 > 2023-07-24 21:51:17 來源:
判刑三年罰款10萬沒錢怎么辦(判刑后罰金不交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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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金,是指法院判處犯罪人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金錢的刑罰方法。罰金是法院對罪犯判處主刑(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等)之外的附加刑,也可單獨使用。
如果不交罰金,可能出現以下后果:
雖然法律如何規定,但現實中因為犯罪分子坐牢期間沒有收入,出牢之后大多沒有正當職業,在這種情況下法院再去強制執行罰金,顯得不人性,也不利于他們重新融入社會,所以很少有被強制執行的。說到這,有關人員也不要慶幸,隨著法律完善,遲早會清繳的。
法律規定:《刑法》第五十三條 【罰金的繳納】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對于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等原因繳納確實有困難的,經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繳納、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條被判處罰金的罪犯,期滿不繳納的,人民法院應當強制繳納;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確實有困難的,可以裁定減少或者免除。
這條規定,在目前執行的比較到位。罪犯被投入監獄時,法院要說清有沒有罰金、繳納與否。監獄在給罪犯向法院呈報減刑時,也會將罰金繳納與否作為影響減刑的因素要考慮到。如果不繳納罰金,會限制減刑。在同等條件下,別人會減刑一年,他可能只減刑十個月。其中,對被害人是否進行民事賠償、退贓與否等都會影響減刑幅度。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規定》第二條對于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可以減刑”條件的案件,在辦理時應當綜合考察罪犯犯罪的性質和具體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原判刑罰及生效裁判中財產性判項的履行情況、交付執行后的一貫表現等因素。第二十七條對于生效裁判中有財產性判項,罪犯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的,不予假釋。第四十一條本規定所稱“財產性判項”是指判決罪犯承擔的附帶民事賠償義務判項,以及追繳、責令退賠、罰金、沒收財產等判項。
本文到此講解完畢了,希望對大家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