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動態 > 2022-11-26 23:39:22 來源:
供銷社職位表(供銷社職能)
大家好,小霞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供銷社職位表,供銷社職能這個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供銷社主要職責為:一、宣傳貫徹黨中央、國務院“三農”工作方針政策,指導全國供銷合作事業發展。
2、二、負責研究制定全國供銷合作社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服務全系統改革發展。
3、三、根據授權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經營進行組織、協調和管理,指導各級供銷合作社承擔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務和其他任務。
4、四、推進供銷合作社法治建設,研究提出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和行業發展的政策法規建議,維護各級供銷合作社的合法權益。
5、五、協調同有關部門的關系,指導全國供銷合作社業務活動,支持供銷合作社發展電子商務和開展農村合作金融服務,領辦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更好履行為農服務職責。
6、六、指導社有資產運營,確保社有企業為農服務方向,履行社有資產監管職責,落實社有資產保值增值和安全責任。
7、七、代表中國合作社參與國際合作社聯盟以及相關國際組織的事務。
8、八、承辦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9、執行機構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設理事會。
10、理事會是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執行機構,對全國代表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
11、理事會由主任一人,副主任、常務理事、理事若干人組成,每屆任期五年。
12、理事會設農民理事和專家理事。
13、成員社理事實行單位替補制。
14、在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理事、常務理事、副主任、主任變動的,由理事會履行相關手續。
15、總社實行理事會主任負責制,理事會主任為總社的法定代表人。
16、理事會全體會議每年舉行一次,由常務理事會召集。
17、常務理事會認為必要,或者監事會提議,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出請求,可以臨時召集理事會全體會議。
18、理事會全體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可舉行,會議決議須由全體理事過半數通過方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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