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綜合資訊 > 2022-11-30 01:39:14 來源:
北大博士詐騙2600萬獲刑10年
大家好,小霞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北大博士詐騙2600萬獲刑10年這個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這位博士畢業生在2015年的時候入職了大型發電集團,他在計劃發展部,他宣稱跟一系列的社會資本進行合作,成立了混合的售電公司,以此詐騙了2,600萬最后毀了自己的人生。
2、他借著改革的由頭進行電力圈錢,他本來能憑借自己的努力闖出一片天地,但是心懷歹意,被自己的欲望操控,一步一步毀掉了自己的人生。
3、他因為一念之差改變了自己的想法,也是導致自己做出了違法犯罪的行為,從而導致自己毀掉了人生。
4、他利用學歷謊稱自己售建公司能賺錢,騙取別人2600萬巨款,他人詐騙行為毀掉了自己的人生。
5、北大博士畢業后走上了歧途,因為詐騙被判十年毀了自己的一生。
6、事件中的這個北大博士畢業生,畢業后不好好工作,想投機取巧,利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高學歷編造了很多謊言,而且對外聲稱自己要籌建一家售電公司,憑著這樣的謊言和他的學歷獲得了很多人的認可,騙取了別人2,600萬的巨款,因此觸犯了法律,受到了法律的嚴懲。
7、北大博士畢業生因為選擇錯誤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他的這種行為毀掉了自己的人生,給自己的人生留下了不可抹去的痕跡,以后就業生活都會受到嚴重的影響。
8、他雖然擁有高學歷,但這不是他犯罪的理由,既然敢挑戰法律的底線,就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9、個人感覺北大博士畢業生應該走正路,不應該進歧途,他通過詐騙毀掉了自己的人生,也毀了很多家庭,更毀了父母對他的期望。
10、這可能是家長與學校只注重成績,不注意思想人格教育的結果,從事件中要吸取一些教訓,不能只把培養教育孩子的目光放到學習成績上,要和他們樹立正確的人生觀,要做對社會有用的人。
11、北大博士生因為詐騙毀了自己的一生,這個案件公開審判就是為了給更多人敲響警鐘,不要認為自己聰明,有學歷就去挑戰法律的底線,國家和家庭培養這種高端人才不容易,學成以后應該學會感恩,不應該去做危害社會的事情,更不能為了自己和私欲而去挑戰法律,犯罪就要受罰,高學歷也是普通人,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12、2015年,馮某平入職了一家大型的發電集團計劃發展部投資處。
13、他對外宣稱,集團計劃跟一些社會資本合作,成立混合所有制的售電公司,沒有投資門檻,誰投資誰賺錢,借此詐騙多人共2600余萬元。
14、馮某平告訴投資人,自己是電力公司的領導,可以拿到極低的電價,可以幫助投資人賺取電價差價,賺取巨大的利潤。
15、為了讓投資人相信自己,馮某平還帶著投資人參觀發電集團的展示沙盤,講解相關政策,這讓投資人對馮某平深信不疑。
16、從2017年簽訂合同,一直到2018年上半年,投資者們沒有實現一筆交易,馮某平承諾的低價電源也沒有任何消息,電力云平臺更是形同虛設。
17、就在此時,投資者突然得到馮某平從發電集團離職的消息。
18、受害人報警后,警方發現馮某平在這個發電集團就是普通職員,沒有職務。
19、他所在的部門也沒有對外售電的職權。
20、最終,馮某平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并處罰金10萬元。
21、馮某出生于1982年,讀書時學習成績一直名列前茅,通過高考成功進入了北京大學,在這里,他也沒有停下學習的腳步,繼續考研究生和博士,功夫不負有心人,在2011年,他終于在北京大學拿到了能源系博士學位,可以說,大好的前程正在等著他。
22、他也不負眾望,在2015年,馮某入職了一家大型的發電集團計劃發展部投資處。
23、原本大家都以為他憑著專業的知識,會在公司里面平步青云,可是讓大家萬萬沒想到的是,他為了快速賺錢,竟然走向了不歸路。
24、不管是北大博士馮某平還是到處坑蒙拐騙的人,他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特征,那就是以自我為中心,自私自利,自己的思想和行為都被自己的欲望所操控,而最終自己也淪為欲望的傀儡,最終付出了慘痛的代價。
25、我們希望每個人特別是那些受過高等教育的人才,在實現自我價值的時候,也應該要爭取為社會作出貢獻,推進社會的進步與發展,做一個真正對社會有用的人,這樣才不會辜負老師和父母的教育和培養。
本文到此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