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要聞 > 2021-10-17 19:33:15 來源:
轉型中的網貸類機構與銀行合作需解決兩個問題
與此前流傳的《民營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相比,業內人士認為,對消費貸與經營貸進行區分管理,“新老劃斷”過渡期從3年縮短至2年,保險公司和有擔保資質的機構可以收取合理費用等多處細節的調整考慮到了實際情況與行業呼聲。
《辦法》對網貸機構轉助貸也是起到了正面引導作用。“轉型中的網貸類機構與銀行合作需解決兩個問題,一是向銀行證明自身具有合規開展相應服務的業務能力,二是對過往網貸資產的風險做了清退和隔離。”零壹研究院院長于百程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
清華大學經管學院中國金融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員董希淼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作為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基本法”,《辦法》將正式確立互聯網貸款的地位,為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發展提供政策依據,從根本上有助于互聯網貸款業務長期健康可持續發展。
不過,董希淼認為,《辦法》還有一定的修改空間。他建議將單戶用于消費的個人信用貸款授信額度調整到50萬元以上,期限調整為3年。對于互聯網貸款的受托支付標準,也建議進一步放寬。
隨著互聯網的發展,貸款的線上化成趨勢。近幾年,商業銀行紛紛聯合助貸機構嘗試互聯網貸款業務。但在業務開展過程中,出現了許多新的業務形態和模式,卻沒有明確的業務標準和邊界,各家銀行業務能力千差萬別,助貸機構也良莠不齊,合作模式并不統一,產品合規問題和風險時有發生。
《辦法》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對互聯網貸款進行規范,補齊監管制度短板,具有必要性和緊迫性。《辦法》涵蓋了互聯網貸款業務的定義和范疇、風險管理體系、風險數據和風險模型管理、信息科技風險管理、貸款合作管理、監督管理等多個方面,對互聯網貸款業務生態和管理流程進行了詳細的政策規定。
有從業者表示,從整篇意見稿透露出的場景細分與開明態度來看,是充分考慮了如何規避過度授信、多頭借債、資金用途不當等風險基礎上,保留了適度的創新空間。感受到了監管層在框架制度設立時,秉承審慎原則,基于行業現狀的深入調研,對各方聲音充分傾聽,對行業、產品以及不同場景下的情況充分考慮,堅持公平性、平等性,又兼顧了靈活性與普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