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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綜合IT:“演員李迪”微博發表長文控訴暴走漫畫 世間再無唐馬儒

    導讀 手機電子產品一些功能和系統操作方式越來越完善,同時也越來越復雜很多小伙伴一頭霧水,最近一段時間“演員李迪”微博發表長文控訴暴走漫畫

    手機電子產品一些功能和系統操作方式越來越完善,同時也越來越復雜很多小伙伴一頭霧水,最近一段時間“演員李迪”微博發表長文控訴暴走漫畫 世間再無唐馬儒的消息也是引起了很多人的關注,現在大家都想要了解“演員李迪”微博發表長文控訴暴走漫畫 世間再無唐馬儒,為此給大家針對“演員李迪”微博發表長文控訴暴走漫畫 世間再無唐馬儒這樣的問題做個詳細介紹。

    IT之家8月8日消息今天演員李迪在微博表示剛剛打完與暴走漫畫的最后一場官司,并發表了長文《我不是唐馬儒》,文章詳細地講了“唐馬儒”與暴走漫畫幾年來的恩怨糾葛。

    李迪在文章說到,與暴走漫畫的合同規定的內容更像是一紙賣身契,里面要求我必須聽從暴走漫畫的一切安排,從形象到自己的生活都要服從暴走漫畫的指揮。解除合同并在對外發表了自己和唐馬儒脫離關系的聲明之后,又遭到暴漫起訴索賠20萬。李迪還在文章中質問“暴走漫畫如此記恨,需要用這種手段壓迫我個人的發展?”。

    圖中就是李迪再次站在法院,經歷的又一輪訴訟,對手還是暴走漫畫,此時的李迪表示“曾經我是唐馬儒,但不再會是唐馬儒了”。

    以下是李迪微博原文:

    唐馬儒是誰?他是“首席鑒黃師”、“肯打雞CEO”還有“拔糞青年”,但至少,現在已經不是我曾經扮演過的那個形象了。暴走漫畫設計的這個形象不但受到了觀眾的喜愛,對我而言也讓我借機實現了走向演藝生活的夢想。為什么這么成功的一個形象一聲不響的就從暴走大事件中消失了?我與暴走漫畫的關系從一度是同為理想奮斗的伙伴,現在卻變成了這個曾經扮演唐馬儒的人不得不和暴走漫畫對簿公堂。

    今天,我想寫一些文字,講講我們的開始。

    一切的開始在2013年,喜愛表演的我在讀大學的時候加入了戲劇社。畢業不久,我收到了曾經是戲劇社的學長,現在在暴走漫畫董事之一的胡任斯發出的邀請,邀請我參加他手頭上一個劇本中的角色。我很開心有一個參與演出的機會,欣然接受了這個胖胖的傻乎乎的角色。于是,在2013年三月底,《暴走大事件》橫空出世,一個叫唐馬儒的胖子出現了。

    《暴走大事件》在網絡上很快的就爆紅,我也欣然接受了拍攝組第二年的邀請。但是這個時候劇組卻要求我簽署一份勞務合同。我非常不想簽這一份條約十分模糊的合同,不過我的另一個在暴走漫畫工作的學長找到我,說這是公司給他的壓力,簽不下合同無法向公司交代,而他說作為我的學長能保證簽了這份合同對我不會有什么影響。出于自己對戲劇社學長的信任,我簽下了這份略有詭異的合同。

    第二年的拍攝同樣的很成功,我在開心自己能夠演好一個受大家歡迎的角色的同時,也開始在意起了自己和暴走漫畫關系之間的變化

    合同第一條與第八條中提到,暴走漫畫可以隨意的維持與解除我的雇傭關系,而我沒有任何保障自己受益的權利;合同第六條提到,我所能拿到的報酬只有每次參與拍攝時當場協商的數目,報酬的發放方式、發放時間都沒有詳細的規定;合同第十條中規定的意外傷害保險我也從來沒有見到過。當時草率簽下合同的我沒有想到的是,這份合同成為了我未來一場噩夢的根源。

    一年之后,暴走漫畫已經成為了一間大公司,而我除了在街頭上會被人叫做唐馬儒之外并沒有太大的變化,當時的我還在廣告公司就職,有女朋友要追,還想養一條狗。

    暴走漫畫對我的要求越來越多,拍攝不再是原來花一個晚上就能完成的事情,我需要經常的和公司請假來參與到拍攝之中,而在拍攝之外還需要頂著日常工作的壓力和上司的不滿參加暴走漫畫要求的一系列商務推廣和線下活動之中,這些拍攝之外的工作甚至連加班費都沒有。

    拍攝和私人生活的平衡已經被打破,既然自己的愛好影響了生活,為什么不考慮把自己的演藝愛好發展為職業呢?我開始向暴走漫畫提出正式加入的請求,畢竟原來那份合同連具體的報酬都沒有規定清楚。但是我的這些請求大多沒了下文,我感覺自己是暴走漫畫各個部門之間踢來踢去的皮球。自己卻要面對被原本公司炒魷魚的風險,而在路上被路人包圍的滋味也不是那么好受。

    我原本希望在這件事情上得到暴走漫畫的支持,雖然我是靠著唐馬儒這個角色開始走紅的,我也愿意配合他們的安排,但是事情已經演變到拍攝和其他工作嚴重影響到了我的日常生活的程度,我期望著為夢想一起努力的伙伴能夠正視我的請求,沒想到事情的發展遠遠超出了我的想象。

    到了2015年,一個叫做王總的人就任了暴走漫畫的COO,開始了暴走漫畫藝人管理中心的建設,說是要把所有參與暴走漫畫拍攝的人員正規化,每個人都應該簽一份經紀合同。得到上一份合同教訓的我這次對條款多下了幾分心眼,但是細讀之后我對這份合同規定的內容大所失望,這比我原先的合同規定的內容更像是一紙賣身契,里面要求我必須聽從暴走漫畫的一切安排,從形象到自己的生活都要服從暴走漫畫的指揮,難不成以后就沒有我,只有唐馬儒?我喜歡唐馬儒,但是并不想永遠都只做唐馬儒,我覺得事情開始變得有點不對勁。在我看來,暴走漫畫從一個陪我一同實現夢想的伙伴變成了一個陌生人甚至是沒有一絲感情的雇主。

    王總還向我保證,我之前為暴走漫畫做的其他工作現在都可以和我結算回報。付出得到了收獲聽起來是件讓人開心的事情,但是我左等右等都等不到承諾兌現。我現在已經回不到過去的日子了,原本的工作因為自己的頻繁的拍攝已經不能再繼續了。我事實上已經全職成為演員,想不到暴走漫畫作為雇主連基本的承諾都無法兌現。我失去了對暴走漫畫的信任。

    既不想成為暴走漫畫的奴隸,自己應得的回報也沒有下文,連發了律師函催款之后暴走漫畫也不為所動,我不得不與暴走漫畫分開,只是可憐了唐馬儒和在每期視頻都等著唐馬儒出現的觀眾,以及雙方為這個角色付出的諸多心血。這時的我有些無可奈何,為了保護自己,我向暴走漫畫發出了律師函以暴走漫畫無法結款首先違約而由,提出了解除合同的聲明。

    在2016年,我在對外發表了自己和唐馬儒脫離關系的聲明之后,收到了來自仲裁庭的通知。暴走漫畫起訴我違約,要求我賠付違約金200萬以及繼續回到公司履行合同上的內容。我此時不知所措,滿心都是憤懣與疑惑。

    明明自己是因為暴漫的種種壓迫才不得不離開,為什么反而是自己成為了被起訴的那一方?

    我對暴走漫畫所有的請求和申請都沒有了下文,而等到他主動和我聯系的方法只是一紙訴狀?難道大公司就是可以這樣欺負人的嗎?

    我在暴走漫畫是因為唐馬儒走紅的,但是離開之后難道連脫離和唐馬儒之間的關聯的行為都要被他們打壓嗎?

    但是自己簽的合同只能認栽,年輕時犯下的錯誤總要付出代價,最終仲裁庭判我賠償20萬,以及解除了雙方的合同雇傭關系。

    2017年1月31日,我收到郵政快遞發送過來的西安仲裁委的裁決,當時我還有一絲期望與暴走漫畫達成和解,因為20萬對于剛剛開始創業的我來說確實是致命的一大筆錢!但是出于對法律的尊重,我還是依照裁決書上規定的15天付款時間,在2月14日就繳納了賠償款。我沒想到的是,暴走漫畫在我收到裁決書之后,在2月7日就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了對我的強制執行,而我付完款后,到了3月15日法官打電話過來問我付款了沒有,沒有付的話就要對我進行強制執行。當時我驚呆了,除了法官的通知以及法院送過來的強制執行通知書,我從未得到來自暴走漫畫方面任何人的聯系與催款!這不是把我逼上絕路嗎?

    也就是說如果我還對暴走漫畫有一絲的希望得到他們的和解晚一天付罰款,等著我的就是失信人員的黑名單。

    我不知道我做了什么讓暴走漫畫如此記恨,需要用這種手段壓迫我個人的發展。

    我根本不明白他們為什么要如此對待一個老員工,我們之間有無數的可能和辦法來化解矛盾,讓唐馬儒這個角色能進一步發展,而暴走漫畫每次的選擇都是最極端,最傷害人的手段,最后造成這種的局面,我憤怒,我困惑,我迷茫。

    我想向所有喜歡唐馬儒和關注我的人求問,我究竟做了什么要遭受如此不公的對待?分享這段經歷是希望大家辨明,導致唐馬儒消失的人究竟是誰?至今為止,除了所有在法庭上的交集,暴走漫畫從未對我的遭遇有任何的回應,我只能理解為他們單方面的想要壓迫我,我希望現在說明事情的真相之后能夠得到一份正面的回答!

    封面圖這是2018年8月1日,我再次站在法院,經歷的又一輪訴訟,對手還是暴走漫畫。

    回到家里已經疲憊萬分,但又太多想要去表達,憋了這么多年,我累了,我想做點我喜歡的事情,我多么想這場官司是我與暴漫的最后一場,心里很混亂,寫出的以上文字。

    曾經我是唐馬儒,但不再會是唐馬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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