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生活 > 2020-10-10 21:03:30 來源:
生活小知識:PHEIC的全稱是什么?
最近小編發現有諸多的小伙伴們對于PHEIC的全稱是什么?這個問題都頗為感興趣的,大家也都想要及時了解到PHEIC的全稱是什么?相關信息,那么小編今天就來為大家梳理下具體的關于這個問題的一些消息吧。
- 01
國際關注的公共衛生緊急事件
國際關注的公共衛生緊急事件(英語:Public Health Emergency of International Concern,簡稱:PHEIC)是世界衛生組織的一項正式聲明,指的是通過疾病的國際傳播構成對其他國家的公共衛生風險,以及可能需要采取協調一致的國際應對措施的不同尋常事件。
2003年的嚴重急性呼吸綜合征(SARS)是21世紀第一次全球公共衛生突發事件。各國在這次事件中意識到,當前人員流動速度快數量大,今天聚在一起的一群人,明天就可以分布到世界各地。公共衛生安全不再是一個國家或地區自己的事情,已經成為需要全球協作解決的問題。
再次面對相似事件時,各國能有效預防和應對,世界衛生大會在2005年將舊條例修訂為《國際衛生條例(2005)》。
根據2005年通過的《國際衛生條例》,“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通過疾病的國際傳播構成對其它國家的公共衛生風險并可能需要采取協調一致的國際應對措施的不同尋常的事件。”
該定義暗示出現了如下一種局面:當前事件情況嚴重、突然、不尋常、意外;對公共衛生的影響很可能超出受影響國國界;并且可能需要立即采取國際行動。
影響事件是否構成PHEIC的因素包括:疾病感染病例、死亡病例、傳染性、治療效果、疫區人口密集程度;病情發展速度;是否傳出國境;是否需要限制國際旅行及貿易等。
這不是對相關部門采取防治措施的評價,而是代表疾病所在地區及國際的疾病風險,以及對加強和協調疾病控制的需要。
一旦宣布,世衛組織會提醒各國必須開始考慮如何加強防控、提前準備應急措施、準備病例隔離等事宜。某種疫情被世衛組織宣布為“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后,相當于向世界各國發出一個明顯的信號:如果沒有大規模的應對行動,疫情將無法被妥善控制。各國政府還應評估采取重要社會干預的必要性,例如關閉學校或取消大型集會,甚至對特定地區實施旅行禁令等。
世衛組織總干事應根據最接近正發生的具體事件的專業和經驗的領域,從“《國際衛生條例》專家名冊”中選出若干專家,組成突發事件委員會(又譯為“緊急情況委員會”),召開突發事件委員會會議。
世衛組織總干事將征求突發事件委員會的意見,最終決定某一事件是否構成“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在某種疫情被宣布為“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后,WHO總干事和各成員國需要根據委員會的建議,采取行動應對危機。根據2005年的《國際衛生條例》,各成員國均負有對“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作出迅速反應的法律責任。
在這之后,WHO總干事有權力向其他國家發布建議,例如敦促它們不要在疫情爆發時關閉邊界,不要對疫情爆發國實施旅行和貿易限制。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一旦其他國家實施這些限制,就形同實際意義上的經濟制裁,這可能會使疫情爆發國隱瞞疫情的真實情況,對于疫情的全球應對非常不利。
另外,宣布疫情為“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世界衛生組織會發布一個臨時建議,包括各國對人員、物品及交通工具應采取的衛生措施。并協調全球人力物力,必要時給予發生PHEIC地區指導與幫助,例如籌集外界援助資金等。
世衛組織僅宣布了六次公共衛生應急事件,分別為2009年的甲型H1N1流感、髓灰質炎疫情(2014年),埃博拉疫情(2014年西非),“寨卡”疫情,剛果(金)埃博拉疫情(于2019年7月宣布),以及武漢新型冠狀病毒疫情(2020年1月30日宣布)。